下周一起,本市将實行新一輪限行尾号輪換,請廣大駕駛人互相轉告,勿因忘記輪換導緻駕駛限行車輛出行。
按照《天津市公安局關于繼續實施機動車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規定, 自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10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号牌尾号分别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其它限行規定不變,提示如下:
一、自2018年4月9日起,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時至9時和16時至19時,禁止外埠牌照機動車(北京牌照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除外)在外環線(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二、自2018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7日,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時至19時,本市及外埠牌照機動車在外環線(不含)以内道路,繼續實施按車牌尾号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三、根據上述第二條規定,按車牌尾号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區域限行的機動車号牌(含臨時号牌)尾号分為5組,定期輪換限行日,分别為:
(一)自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7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号牌尾号(機動車号牌尾号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分别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二)自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10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号牌尾号分别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三)自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号牌尾号分别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自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4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号牌尾号分别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四、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4類特種車輛;
(二)大中型客車(含公共汽車、班車、長途汽車等)、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專用車(持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郵政通行證);
(三)各國駐華使、領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機動車(“使”字号牌車輛);
(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作業車輛;
(五)殡儀館的殡葬車輛;
(六)本市核發号牌的新能源汽車。
五、載貨汽車的道路通行管理,繼續按照我市載貨汽車限行有關規定執行。自2018年4月9日起,本市核發号牌的純電動輕型、微型廂式載貨汽車和純電動輕型、微型封閉式載貨汽車,持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專用通行證的,不受外環線(不含)以内道路每日7時至22時載貨汽車區域限行措施限制,但不得在全市域範圍内(外環線除外)設有載貨汽車禁止通行交通标志的路段通行。
專用通行證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全額配發,市民可通過互聯網登陸“天津市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台”,點擊“通行證申領”查詢下載,自助打印後随車攜帶,以備檢查。
六、為方便群衆出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将繼續為擁有同組和相同限制尾号的單位和個人、家庭機動車變更号牌,并對持有自動擋準駕車型且下肢殘疾的駕駛人發放專用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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