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豫視頻記者 康亞飛
12月1日,國家藥監局網站發布公告,正式公布兒童化妝品标志“小金盾”,用于标注在兒童化妝品銷售包裝展示面。
據了解,兒童化妝品标志采用“小金盾”,意在表達包括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内的社會各方共同努力,不斷提升兒童化妝品的質量安全,為嬰幼兒和兒童提供良好的成長環境,守護與關愛兒童健康成長。标志整體采用金色、盾牌造型,金色體現了兒童健康活潑、樂觀陽光、積極向上的狀态;盾牌代表了對兒童的守護與關愛,對違法違規産品的抵制,同時又增加了标志的辨識度;盾牌中心是兒童張開雙手的形象設計,強調守護兒童健康成長的堅定決心。
公告要求,兒童化妝品标志應當按照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的圖案,等比例标注在銷售包裝容易被觀察到的展示面(以下稱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清晰易識别。當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積大于100平方厘米時,兒童化妝品标志最寬處的寬度不得小于2厘米。當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積小于等于100平方厘米時,兒童化妝品标志最寬處的寬度不得小于1厘米。
根據今年8月發布的《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除标簽的要求以外,其他關于兒童化妝品的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須标識兒童化妝品标志;此前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未按照規定進行标簽标識的,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應當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産品标簽更新。
按照《規定》要求,兒童化妝品應當在銷售包裝展示面标注兒童化妝品标志。非兒童化妝品不得标注兒童化妝品标志。該标志的發布使用将提升兒童化妝品辨識度,有助于進一步加強兒童化妝品監管,保障兒童用妝安全。
來源:大河新聞 編輯:端木繁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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