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春種,萬物複蘇
鄉鎮農村道路上
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
摩托車、拖拉機等農用車輛穿梭往來
農用車違法載人、
超載、人貨混裝等違法行為
也越來越多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
後果不堪設想
這絕不是危言聳聽
河南交警提醒您
春耕春種、外出務農
請勿乘坐農用車
在村民們眼裡,它們是“萬能車”
能運菜、能裝貨、能帶農具
甚至還能載人
而這些車輛人貨混裝、非法載人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極大
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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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一
9月29日6點40分,滑縣交警大隊新城中隊執勤交警巡邏至S101與湘江路交叉口時,發現一輛農用三輪車車廂内搭載10人上路行駛,存在安全隐患。
執勤交警立即将該車輛攔停,結合近期典型事故案例對農用三輪車駕駛人、乘坐人進行安全教育,向其講述農用車違法載人的危害性。并安排乘車人換乘其他交通工具安全離開,駕駛人被帶至中隊做進一步處理。
>>>現場照片
事故案例二
9月29日08時50分左右,滑縣交警大隊城區中隊執勤交警巡邏至人民路與向陽路交叉口時,發現一輛農用拖拉機違法載人、闖禁行,存在安全隐患。
執勤交警立即将該車輛攔停,結合近期典型事故案例對拖拉機駕駛人、乘坐人進行安全教育,并安排乘車人搭乘公交車,農用拖拉機繞行離開。
>>>現場照片
為什麼乘坐農用車、貨車安全沒保障?
☞ 農用車、貨車并不具備載客條件。農用車、貨車等車輛在設計和制造過程中,主要是為了滿足農業生産、貨物運輸等需求,本身沒有設置必要的乘客乘座位置和安全防護設施,因此,不具備載客條件,不能載人。
☞ 農用車、貨車安全性能相對較差。農用車、貨車等一般車身較大,重心偏高,車輛安全性能較差,特别是在違法載人的情況下,一旦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或發生側翻等事故時,易導緻群死群傷事故。
法律明确規定:農用車、貨車不得載人
“農用車”,是人們對農用運輸車的簡稱,主要指以柴油機為動力,行駛速度較低的三輪、四輪運輸車,隻能用來從事農業生産、運輸活動,不能用于載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條規定:禁止貨運機動車載客。貨運機動車需要附載作業人員的,應當設置保護作業人員的安全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在允許拖拉機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機可以從事貨運,但是不得用于載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
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
請自覺抵制
農用車、貨車、拖拉機、
違法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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