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粵人社職鑒(2019)19号
關于更新勞動關系協調員等6個職業鑒定申報條件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辦公室、考試院),省屬職業技能鑒定所(站),各有關單位:
今年3月26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頒布施行勞動關系協調員等16個國家職業技能标準(人社廳發〔2019]47号,附件1),明确原相應國家職業技能标準同時廢止。新頒布的國家職業技能标準中,涉及我省開展職業技能鑒定的有勞動關系協調員、企業人力資源師、保育員、育嬰員、鑄造工、金屬熱處理工等6個職業。
為保持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平穩過渡,上述6個職業考試時間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的,仍按《2019年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公告》(粵人社職鑒〔2019〕9号)規定的申報條件執行考試時間在2019年7月1日(含)之後的,申報條件按本通知
公布的新标準執行(附件2)
日後如遇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政策調整,省鑒定中心将根據最新政策及時調整相關工作。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咨詢:020-83185190(日常鑒定報名),020-8330530(統一鑒定報名)
附件: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頒布勞動關系協調員等16個國家職業技能标準的通知(人社廳發〔2019]47号)
2.勞動關系協調員等6個職業鑒定申報條件(2019年修訂)
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2019年4月11
附件1: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文件
人社廳發〔2019〕47号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頒布勞動關系協調員等16個國家職業技能标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人事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有關行業組織人事勞動保障工作機構,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兵員和文職人員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我部組織制定了勞動關系協調員等16個國家職業技能标準,現予頒布施行。原相應國家職業技能标準同時廢止。
和社人力餐哪社幛韶公廳(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職業能力建設司)
16個國家職業技能标準目錄
序号職業編碼
職業名稱
4-07-03-02
勞動關系協調員
4-07-03-04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
4-10-01-02
育嬰員
4-10-01-03
保育員
6-11-02-10
無機化學反應生産工
6-11-02-15
有機合成工
6-11-03-02
尿素生産工
6-11-04-00
農藥生産工
96-11-05-04
染料生産工
106-15-04-01
玻璃纖維及制品工
116-16-01-06
井下支護工
126-16-01-12
礦山救護工
136-18-02—01
鑄造工
146-18-02-03
金屬熱處理工
156-28-02-06
壓縮機操作工
166-28-03-03
工業廢水處理工
注:以上職業技能标準内容可在我部官網查詢。
抄送:有關集團公司人事勞動保障工作機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2019年3月29日印發
附件2:
勞動關系協調員等6個職業鑒定申報條件、勞動關系協調員
(一)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畢業(或同等學力)
(二)申報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中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高等院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在校生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高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标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
3.具有大學專科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學本科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曆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曆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研究生畢業生)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二級/技師: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預備技師證書的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學本科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曆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年(含)以上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
4.具有碩士研究生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曆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研究生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曆證書,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一級/高級技師: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①相關職業是指人力資源管理、勞動保障事務處理、社會工作等職業,下同。
②相關專業是指勞動與社會保障、勞動經濟學、人力資源管理、工商企業管理、法學、社會學等專業,下同。
③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是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勞動保障協理員、勞動保障專理員、社會工作者等與勞動關系協調員職業功能具有關聯性的職業資格證書,下同。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
普通受教育程度高中畢業(或同等學力)。
(二)申報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中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高等院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在校生。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高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标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具有大學專科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學本科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曆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碩士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曆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二級/技師: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學本科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曆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髙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碩士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曆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曆證書,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一級/高級技師: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
①相關職業是指企業管理、行政管理、管理咨詢、管理研究等職業,下同。
②相關專業是指工商企業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學、勞動與社會保障、勞動經濟、勞動關系等,下同。
③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是指勞動關系協調員等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職業功能具有關聯性的職業資格證書,下同。
保育員
(一)普通受教育程度高中畢業(或同等學力)。
二)申報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五級/初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中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高級工:
1.取得本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标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①相關職業:包括嬰幼兒發展引導員、幼兒教師、兒科醫師、兒科護士、孤殘兒童護理員、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人員、保健護理師、健康管理師、育嬰員、家政服務員等,下同。
②本專業:包括學前教育、早期教育,下同
③相關專業:中職相關專業包括護理、中醫護理、家政服務與管理、營養與保健、助産;高職高專相關專業包括:護理、預防醫學、公共衛生管理、人口與家庭發展服務、臨床醫學中醫學、食品營養與衛生、健康管理、醫學營養、心理咨詢、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普通高校相關專業包括護理學、基礎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婦幼保健醫學、教育學,下同。
四、育嬰員
(一)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畢業(或相當文化程度)。
(二)申報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五級/初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中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高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标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①相關職業:嬰幼兒發展引導員、幼兒教育教師、兒科醫師、兒科護士、孤殘兒童護理員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人員、保健調理師、健康管理師、保育員、家政服務員,下同。
②本專業:學前教育、早期教育,下同。
③相關專業:中職:護理、中醫護理、家政服務與管理、營養與保健;高職高專:護理、預防醫學、公共衛生管理、人口與家庭發展服務、臨床醫學、中醫學、食品營養與衛生、健康管理、醫學營養、心理咨詢、營養配餐、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中醫康複技術;普通高校:護理學、基礎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婦幼保健醫學、針灸推拿、教育學、小學教育,下同。
五、鑄造工
(一)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畢業(或相當文化程度)
(二)申報條件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五級/初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中級工
12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高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标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二級/技師: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預備技師證書的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具備以下條件者,可申報一級/高級技師: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①相關職業:冶煉、鍛造、鑄管、模具、金屬熱處理、焊接等金屬材料冶煉及熱加工人員,鍍層工、塗裝工、噴塗噴焊工,金屬材料質檢員、包裝工、安全員。下同
②本專業:鑄造成型、金屬熱加工(鑄造)、鑄造技術。下同。
③相關專業:冶煉、金屬材料熱加工、機械設計與制造、模具設計與制造、金屬熱處理等專業,金屬表面處理技術,塗裝防護技術,金屬材料分析與檢測,包裝工程,安全技術與管理。
六、金屬熱處理工
(一)受教育程度初中畢業(或相當文化程度)
(二)申報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五級/初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中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高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标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
工作2年(含)以上。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二級/技師: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預備技師證書的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具備以下條件者,可申報一級/高級技師: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①本職業或相關職業:鑄造工、鍛造工、焊工、機械加工材料切割工、粉末冶金制品制造工等機械熱加工人員、金屬材熱處理人員。下同。
②本專業:金屬熱處理、金屬材料分析與檢測專業。下同。
③相關專業:鑄造技術、鍛造技術、焊接技術應用、特種加工技術專業。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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