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後未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怎樣算?員工發生工傷後,有些公司覺得沒有什麼價值,便會解除勞動合同,那勞動者能獲得哪些賠償呢?,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工傷後未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怎樣算?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工傷後未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怎樣算
員工發生工傷後,有些公司覺得沒有什麼價值,便會解除勞動合同,那勞動者能獲得哪些賠償呢?
1、停工留薪工資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确認,可以适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5、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6、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7、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8、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9、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10、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3、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二十三條 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合并計算。其标準按照所在統籌地區最後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我省的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為:男性73.27歲,女性78.64歲。)與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年齡之差和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
五級,每滿一年發給1.4個月;
六級,每滿一年發給1.2個月;
七級,每滿一年發給0.8個月;
八級,每滿一年發給0.6個月;
九級,每滿一年發給0.4個月;
十級,每滿一年發給0.3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五至六級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低于30個月的,按30個月支付;七至八級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低于20個月的,按20個月支付,九至十級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低于10個月的,按10個月支付。
患職業病的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在上述标準的基礎上增發30%.
4、經濟補償、經濟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标準向勞動者替。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标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至于醫療費、康複費、夥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護理費這些則視個案而論,以實際産生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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