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手指關節疼痛不已,并且一天天腫大時,很多人會以為自己得了骨關節炎。結果按骨關節炎治療,可治來治去總好不了。這時候需考慮一下,也許自己得的是類風濕關節炎。因為兩者在預後和治療上有很大區别,如果把類風濕關節炎誤認為是骨關節炎進行治療,就會贻誤病情,給患者帶來長期痛苦。下面我們就來看看這兩者的區别。
類風濕關節炎(RA)
類風濕關節炎(RA)是一種病因未明的慢性、以炎性滑膜炎為主的系統性疾病。其特征是手、足小關節的多關節、對稱性、侵襲性關節炎症,經常伴有關節外器官受累及血清類風濕因子陽性,可以導緻關節畸形及功能喪失。
骨關節炎(OA)
骨關節炎(OA)為一種退行性病變,系由于增齡、肥胖、勞損、創傷、關節先天性異常、關節畸形等諸多因素引起的關節軟骨退化損傷、關節邊緣和軟骨下骨反應性增生,又稱骨關節病、退行性關節炎、老年性關節炎、肥大性關節炎等。臨床表現為緩慢發展的關節疼痛、壓痛、僵硬、關節腫脹、活動受限和關節畸形等。
預後
骨關節炎大多發病緩慢,以關節軟骨退形性病變為主,大多數患者症狀局限于關節,一般不引起功能殘廢,大多經過積極治療可改善關節功能,極少數形成功能障礙。
類風濕關節炎患者病程遷延,易出現關節變形,緻殘率較高。有些類風濕患者未及時治療,發展到後期,出現天鵝頸樣、紐扣花樣畸形和雙手畸形,導緻生活質量嚴重下降甚至壽命縮短的現象并不少見。
治療
類風濕關節炎和骨關節炎同樣都會出現關節炎症,在治療時都可能會使用抗炎藥以及糖皮質激素來達到快速消炎止痛的效果。
但兩者的發病機制和疾病進展情況是不一樣的,要阻止類風濕的骨質破壞,預防關節變形、殘疾,還必須使用慢性抗風濕藥和生物制劑等,從根本上改善類風濕患者的預後。
骨質破壞是類風濕關節炎的一項重要表現,貫穿于整個RA病程之中。RA骨破壞早期可表現為關節周圍骨量丢失,晚期出現軟骨下骨破壞和全身性骨質疏松,導緻關節結構破壞、功能喪失,嚴重者可緻殘。
RA患者中75%發病之後兩年内出現骨質破壞、關節變形,80%患病20年後出現殘疾。RA患者如果不能得到早期的診斷和治療,局部骨侵蝕可以很快發生,并導緻關節畸形和功能喪失,因此早期防治骨侵蝕是RA患者治療中一個重要的目的。
溫馨提示:類風濕關節炎的預後要差于骨關節炎,治療方法也大不一樣,我們在出現關節疼痛的時候要及早就診,即使是類風濕關節炎,通過積極治療也可以明顯改善預後,防止骨破壞,減少殘疾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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