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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發布不實能起訴嗎
日前,新野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名譽權侵權案件,依法判決被告删除侵權視頻、發布道歉視頻及賠償受害者精神損失費1000元。
日前,新野縣居民張某在抖音平台發布了一條抖音短視頻,視頻呈現的内容是一個未打馬賽克的小女孩拿着貼有收款碼的手機殼,騙取零食及錢财。當日,該視頻播放量達30萬次,轉發量達3169次。
在張某發布視頻的當晚,小女孩父母的親朋好友紛紛打電話詢問此事,令其不堪其擾,遂報警處理。
接警後,民警對此事進行了了解:視頻中小女孩系殘疾人,目前在特殊教育學校就讀,智力、聽力均有障礙,與人溝通十分困難,那個二維碼,其實是為了防止小女孩走失設置的,并非收款碼。張某對小女孩的情況不了解,就直接發布小女孩騙取零食及錢财的視頻,導緻小女孩名譽遭到極大影響。民警對此事進行了調解,小女孩的父母要求張某删除視頻并賠禮道歉,張某卻不同意。其後,小女孩的父母将張某訴至法院。
新野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名譽權受法律保護。本案中,被告張某在未弄清事情原委的情況下,将歪曲事實的視頻發布到抖音上,引發大量播放及轉載,造成小女孩社會評價降低,侵犯了小女孩的名譽權,其主觀上存在過錯,依法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故對于小女孩父母要求張某在抖音平台發布視頻澄清事實、賠禮道歉的訴訟請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并結合過錯程度、當事人所受侵害程度、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酌定張某賠償小女孩精神損失費1000元。
全媒體記者 王朝榮 通訊員 陳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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