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聖人的婚姻也無法“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衆所周知,孔子雖為“聖人”,但也食人間煙火,也有七情六欲。在曆史上,真實的孔子還曾經休過妻呢。古時候,休妻也叫“出妻”,而且,是“名正言順”、“冠冕堂皇”的事情。因為,當時的禮法規定“七出其妻”,也就是說,男人有七種理由可以去“休妻”。因此,不僅孔子休妻,《禮記·檀弓篇》說,孔子的兒子孔鯉(伯魚)、孫子孔伋(子思)都曾休過妻,即後世所說的“孔氏三世出妻”。
但有意思的是,曾有人為顧全孔子聖賢的顔面,作僞書《孔子家語》,把“三世出妻”的第一世,換成了孔子的父親叔梁纥。這可謂弄巧成拙,把孔子的老子也牽扯了進來,使“三世出妻”成了“四世出妻”。也就是說,事實上孔子家族上下四代都曾經“休妻”。
孔子之父叔梁纥如何休妻,司馬遷在《史記》中未曾提到,隻是說“纥與顔氏女野合而生孔子,禱于尼丘得孔子。”叔梁纥與顔氏女年齡相差懸殊,又采用不合禮儀的“野合”,由此,似乎可判斷孔子生母顔氏,應該不會是叔梁纥的原配或曰“糟糠”。那麼,叔梁纥的糟糠之妻呢?《孔子家語》有載:“自叔梁纥始出妻,及伯魚亦出妻,至子思又出妻,故稱孔氏三世出妻。”
僞書并非通篇都是假的,于理而言,也不該為了孔聖人的“清白”而無端地讓其老子背上一“黑鍋”。故此說除隐瞞了孔子休妻之事外,其他應系實情,也大緻與司馬遷所記“纥顔野合”相吻合。叔梁纥“休妻”是在“野合”之前還是之後,則尚無考。
孔子于十九歲時娶亓官氏為妻,亓官氏生孔鯉。後來孔子把亓官氏休了。《禮記·檀弓篇》有載:“伯魚之母死,期而猶哭,夫子聞之曰:‘誰與哭者?’門人曰:‘鯉也。’夫子曰:‘嘻!其甚也!’伯魚聞之,遂除之。”
依照當時之禮法,被丈夫休了的女子死後,子女不能參加喪禮,所謂“為父後者,為出母無服”。孔子的兒子孔鯉因替死了的生母亓官氏多哭了幾聲,孔子聞之,便責怪道:“嘻,太過分哩!”
孔子是否休妻,後世多有人為其辯解,似乎聖人休妻就不光彩。但朱熹在《四書集注》中對此是肯定的,“伯魚乃夫子為後之子,則于禮無服,期而無哭矣。”朱熹所言當系實情,孔子遵禮法休其妻,又有何不可!
《大戴禮·本命》中列出“出妻”的七條理由,名曰“七出”,讓“妻出有名”:
婦人七出:不順父母,為其逆德也;無子,為其絕世也;淫,為其亂族也;妒,為其亂家也;有惡疾,為其不可與共粢盛也;口多言,為其離親也;竊盜,為其反義也。
據傳,孔子是以“口多言”為理由休妻,這個理由或許是“莫須有”,但孔子按當時的禮法行事,又有什麼可責怪的呢?
孔鯉的生母被孔子所休,孔鯉自己也把孔伋(子思)的母親休了,理由當然在“七出”之内。
孔子的孫子、《中庸》的作者子思,則比祖先們做得更絕,其“出妻”死後幹脆不讓其子孔白(子上)“喪其母”。 《禮記·檀弓篇》有言可證:“子上之母,死而不喪。門人問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喪出母乎?’曰:‘然。’‘子之不使白也喪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無所失道。道隆則從而隆,道污則從而污,伋則能安?為伋也妻者,是為白也母。不為伋也妻者,是不為白也母’故孔氏之不喪出母,自子思始也。”
子思的意思是,“我已經把她休了,她就不再是我老婆了,也就不是子上的母親喽。”所以不必為之守喪。
仔細一算,儒家聖賢休妻又何止孔子一門四代。曾子因妻子“梨蒸不熟”而休之,其休妻理由也許有點荒唐。孟子欲休妻而被孟母阻止未果,郭沫若還就此寫過一個曆史小品叫《孟夫子出妻》呢。所以,聖人的婚姻也無法“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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