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段偉朵
定了!個稅工資所得的起征點從每月3500元提至每年6萬元(每月5000元),10月1日起部分政策開始實施。31日下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草案)。
除了起征點提升,增加了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支出等幾項專項附加扣除,具體範圍、标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确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備案。專項附加扣除可以在稅前予以扣除,成為此次修法的另一大亮點。
個人所得稅是目前我國僅次于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的第三大稅種,在籌集财政收入、調節收入分配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個稅法自1980年出台以來第七次修改,也是一次根本性變革,此次修法首次将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4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按年綜合征稅,适用統一的超額累進稅率。
此決定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5000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下圖個稅稅率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稅款,并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附稅率表:
來源:大河客戶端 編輯:任華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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