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湖州市
重點管理區内禁養烈性犬品種名錄
和大型犬标準的公告
《湖州市養犬管理規定》已于2021年10月29日經湖州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11月25日經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準,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認真貫徹落實《湖州市養犬管理規定》,引導市民依法養犬、文明養犬,湖州市公安局會同市農業農村局根據本地實際,在前期廣泛征求意見和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借鑒省内外禁養犬種工作實踐經驗,綜合考慮犬種特性、潛在危害,确定湖州市重點管理區内禁養烈性犬品種名錄和大型犬标準,現公告如下:
一 重點管理區内禁養烈性犬品種
由于本身脾氣比較暴躁,攻擊性強,容易造成嚴重人身傷害,威脅生命安全。禁養以下犬種:
1.藏獒;2.意大利紐波利頓犬;3.巴西菲勒犬;4.法國波爾多犬;5. 阿根廷杜高犬;6.英國馬士提夫犬;7.拳獅犬;8.杜賓犬;9.卡斯羅;10.高加索;11.紐芬蘭犬;12.羅威納犬;13.靈缇犬;14.德國牧羊犬;15.阿富汗獵犬;16.蘇俄牧羊犬;17.惡霸犬;18.獵鹿犬;19.威瑪獵犬;20.波音達獵犬;21.弗蘭德牧牛犬;22.俄羅斯黑梗;23.比利時坦比連犬;24.牛頭梗;25.凱麗藍梗;26.斯塔福;27.比特犬;28.土佐犬;29.秋田犬;30.狼青;31.川東獵犬;32.中國細犬;33.昆明犬;34.中亞牧羊犬;35.加納利;36.馬犬;37.大白熊犬;38.大丹犬;39.英國尋血獵犬;40.雪達犬;41.大麥町犬;42.含有上述犬隻血統的雜交犬。
二 重點管理區内禁養大型犬的标準
由于大型犬體型、力量巨大,容易造成視覺恐懼,發生攻擊人行為時,被攻擊人無法抵禦且犬主人無法實施有效控制,容易造成嚴重人身傷害,威脅生命安全。本市允許飼養的犬隻不包括大型犬,即成年犬體高(犬肩峰最高處至地面的垂直距離)超過60厘米或體長(犬肩點至臀端外緣之間的距離)超過100厘米(含體高60厘米,體長100厘米)的犬隻禁止飼養。
三 有關情況說明
(一)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公告發布前已飼養、繁殖、經營列入烈性犬名錄和符合禁養大型犬标準的犬隻,養犬人應在規定時間内将犬隻帶離重點管理區并妥善安置,逾期不處理的,按照《湖州市養犬管理規定》(點擊查看)第十條第五款進行處理。
(二)對體型較大的犬隻,由公安機關、農業農村部門列入日常重點管理。已登記犬隻生長過程中出現大型犬的,經認定、評估需要禁養的,注銷登記并按照《湖州市養犬管理規定》有關規定處理。
(三)公安機關、農業農村部門将不定期更新禁養大型犬标準和烈性犬品種名錄,确保及時發現,并将具有烈性犬、攻擊性及視覺恐懼大型犬列入禁養管理。工作中,遇有犬隻品種、标準認定疑難,無法确定的,由公安機關、農業農村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認定。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湖州市公安局
湖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1年12月30日
南浔區“掃黑除惡”線索
舉報方式
南浔區公安分局:
0572-3010110/17305720789
或直接撥打110
審核:茅宇銘 編輯:沈旭蔚、趙沈思遠
來源:湖州公安
聲明: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辦案調查,一律通過上門或者請當事人到派出所等公安場所的方式面見當事人,絕不會通過電話或者網絡直接調查處理,更不會要求當事人彙款、轉賬。與此不符的,公民可視為涉嫌詐騙行為,可直接撥打110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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