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簡稱學位中心)公布了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結果。評估結果按“分檔”方式呈現,具體方法是按“學科整體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前70%的學科分9檔公布:前2%(或前2名)為A ,2%~5%為A(不含2%,下同),5%~10%為A-,10%~20%為B ,20%~30%為B,30%~40%為B-,40%~50%為C ,50%~60%為C,60%~70%為C-。
學科評估始終堅持“自願申請、免費參評”原則,各單位具有博士或碩士學位授予權的一級學科(含一級學科和二級學科授權),均可申請參評。為了真實反映各單位學科發展水平,基于參評單位形成的共識,第四輪評估采用了“綁定參評”規則,即:同一學科門類滿足參評條件的學科須同時申請參評或均不參評(僅有“碩士二級”授權的一級學科除外)。
學科評估平均四年開展一次。第一輪評估于2002-2004年分3次進行(每次評估部分學科),共有229個單位的1366個學科參評。第二輪評估于2006-2008年分2次進行,共有331個單位的2369個學科參評。第三輪評估于2012年進行,共有391個單位的4235個學科參評。第四輪評估于2016年在95個一級學科範圍内開展(不含軍事學門類等16個學科),共有513個單位的7449個學科參評(比第三輪增長76%),全國高校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有94%申請參評。
下面是湖南大學的統計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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