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節中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部編制了《項目建議書》,但是政府還不能給我們的項目立項,為什麼?因為這個項目還沒有論證清楚,《項目建議書》對于項目來說隻是一個建議性的文件,這個到底可不可行?還需要做更進一步的可行性論證,論證清楚了,才能批複。
項目的可行性論證工作分為兩大部分,分别是:開展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政府其他各職能部門對項目的專業性論證。比如,政府部門會對項目建在這個地方是否會帶來一些社會不穩定因素,是否會影響周邊的水利環境、交通環境等等,方焱把這類評估統稱為“行政評估”。
行政評估是由我們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各個專業的咨詢師負責編制,然後報到政府相應的職能部門進行評估,由他們給出具體的評估意見。
當然行政評估不是今天的重點,今天的重點是可行性研究。
什麼是可行性研究?
我們知道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是在《項目建議書》批複之後,在項目建議書的基礎之上開展的一項工作,主要是對項目是否可行進行充分的論證并給予投資方決策意見。
其研究的内容包括項目在哪建、建什麼、建多大、什麼時候建、如何實施、如何規避風險、建完以後由誰來運營、項目的建成會産生什麼樣的社會效應和經濟效益等。
起到對項目在建議書中所提到的建設方案和建設條件通過詳細地分析、比較和論證,進一步得出這個項目是否值得去花錢投資的作用。
從而判斷所考慮到的融資方案、建設方案、運營方案合不合理,為項目的決策提供非常重要的依據支撐,它一種綜合性的分析方法。
專業咨詢師把上面三段文字的内容進行整合,編制成一個報告文本文件,這個文本文件就是《可行性研究報告》。
如果這個項目咱們自己沒有足夠的錢去建設,就得要貸款、就得融資,批準後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也可以作為項目籌措資金、申請貸款的依據,它還可以是在勘察設計階段中編制初步設計文件的依據。
對于一些大型的,複雜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可能還得再劃分一下,分為初步的可行性研究和詳細的可行性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解決項目的初步選擇,詳細可行性研究解決項目的拟定或者是确定。
聊到這個地方,結合上一小節的内容,想必各位應該對《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兩者的區别和聯系有了非常清晰的認識了。說真的,現在還真有很多人分不清楚兩者到底是什麼、有什麼區别,有什麼作用。從概念上,從認知上,都含含糊糊,反正就“難得糊塗”,就那樣吧……!希望本小節能夠幫助到這些朋友。
說完了可行性研究的概念和作用,在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過程中需要注意些什麼呢?
1、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深度、大型生産型設備主要技術參數的選型要滿足評審要求和決策要求,以及後續初步設計的要求;這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這個要求都達不到,您編它幹嘛?
2、對于一些重大的技術、财務方案,應有兩個或以上的比選過程。這是可行性研究報告對方案的可比性要求;當然,對小型的,影響不大的也就不用對比了,這裡說的是重大的。
3、如果有對比,那就有沒有被采納的,報告中還應該體現未被采納的原因和理由。
4、在報告中最好附有行政評估的所有評估意見,以避免被質疑工作沒做完,耽誤《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複時間。也就是說,最好能在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之前把所有的行政評估工作全部做完。
取得了政府《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文後,就可以申請項目立項了,隻要資料齊全,一般情況下随着項目立項的批文一下發,項目也就正式立項了。我們在前面小節中說到過,立項完成也就标志着項目的決策階段總算是各一段落了。
但還有一點,我們在報告中所體現的投資額是不是按拍腦袋拍來的,想多少就多少,或者是投資方隻想在多少錢以内把這個項目做完,您就在報告中按這個金額來編制、來湊數?不是的!投資估算的金額得來都得是需要依據的,也是要有方法的,具體我們在下一節中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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