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式(假)陽曆是“先進”的嗎?
這個問題很重要,因此衍生了很多相關問題,隻有弄明白了這個問題,才能明白西方曆法史說的對不對!
也才能明白為什麼中國的陰陽合曆需要經常計算,而西曆不需要。不是中國曆法落後,也不是西方曆法先進,隻是源于人們的無知的誤解,才會将“先進”當做“落後”,将“落後”認作“先進”。
通用的公曆,或者叫格裡高利曆,也叫太陽曆,但沒有“節氣”不能算真正的“太陽曆”,一個月的月長與真實月亮變化無關,也就不能叫“月份”,都是人為安排的,所以從日期中是無法反推出月相。
伊斯蘭曆法是太陰曆,即月亮曆,所以新年可以出現在夏天也可以出現在冬天,月份是無法指示四季變化的。
陰陽合曆則是結合了太陽曆的“節氣”和月亮曆的“月相”的曆法。
真要說方便,中國的夏曆(農曆)可以類比為一個巨大的鐘表:用太陽當時針,通過“節氣”就可以知道四季中的大概位置;用月亮當分針,通過月相變化就可以知道朔望月。隻是,很多人習以為常了,并沒有意識到“月相”在生活中的意義,其實很重要!
但不少人卻覺得西曆更方便,而節氣日期固定在西曆某些日期中出現,所以可以廢掉農曆。
那麼,先說個别的事情,陽曆是怎麼來的?
最初的曆法制定,離不開日、月的觀察,才有了“日”、“月”的觀念,而一年的概念則很難産生,但是又對人們的生産和生活有重要意義。
因為寒暑、雨旱,以及漁獵、采集乃至農業生産活動無一不與它有關。所以,人們對它進行了長期不懈的探索。由物候——草木枯榮、動物遷徙、出入等的觀察入手,大約是探索一年長度的最早方法,随後才是對某些星象的觀測。後者所得結果要較前者來得準确。
據《尚書·堯典》記載,在傳說中的堯帝時,“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其具體的觀測方法與結果是:“日中星鳥,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虛,以殷仲秋”,“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即以觀測鳥、火、虛、昴四顆恒星在黃昏時正處于南中天的日子,來定出春分、夏至、秋分和冬至,以作為劃分一年四季的标準。據推算,這大約是公元前2000年時的實際天象。
《堯典》還記述了這時人們已經采用了“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的初始曆法。這裡以一年為366日,當是人們對恒星周年運動周期的測算得到的結果。由于一年的長度與月的長度不存在整數倍的關系,該初始曆法已采用了置閏月的方法予以調整,這顯然是一種陰陽曆,是我國古代長期使用的陰陽曆的最早記載。
據《夏小正》記載,正月“初昏鬥柄懸在下”,六月“初昏鬥柄懸在上”,其間的五個月為半年;五月“時有養日”,十月“時有養夜”亦以五個月為半年。
四分曆是以365 1/4日為回歸年長度調整年、月、日周期的中國古代曆法。冬至起于牽牛初度,則1/4日記在鬥宿末,為鬥分,是回歸年長度的小數,正好把一日四分,所以古稱“四分曆”。戰國至漢初,普遍實行四分曆。
也就是說,我們所知的曆法(陰陽曆和陽曆)有兩種:一是有四時的“節氣”太陽曆,一年約為366日;二是無四時節氣的陽曆,366日。
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格裡高利曆,亦或是儒略曆都不是366日,而是精确值較高的回歸年天數,它們是怎麼得到的呢?
那麼無節氣陽曆能夠發展為較為精确的格裡高利曆嗎?
冬至點對于曆法一年的測定非常重要,而冬至點的推求由于太陽的位置不能直接測量,隻能間接推得,早期測定冬至點的方法大緻是利用當時給定的冬至日,以漏刻得到夜半的時刻,由這個時刻中天的恒星的入宿度,反推得到太陽的位置。這一方法由于漏刻定的時間難以準确,所以測得的數值也比較粗略。
不考慮月亮對太陽、地球的影響,就很難繼續下一步曆法的精确,所以中國發展為陰陽合曆,曆法制定需要考慮“節氣”和“閏月”的問題,才能進一步觀察到太陽、月亮運動不均勻性,五星運動不均勻性等等天文現象,以及“歲差”的發現,純陽曆隻觀察太陽的話,曆法精度必然不能繼續提高,最多隻能保留在366日。
根據這些可知,格裡高利曆的一年天數不是366日,也就不符合曆法發展規律,也沒有演變修曆的過程。
中國的陰陽合曆出于對曆法精确性的要求,會不斷提高曆法精度,所以,冬至點觀測的問題在南北朝的時候得到解決。
冬至點是否是不變的呢?
冬至點也是影響太陽曆的準确性的因素之一,純陽曆不考慮其他天體,卻一定要考慮冬至點的問題,關系到一年的測定。
今天的人們有多少人知道呢?
在晉代以前,我國的天文學家相信冬至點的位置一旦測定,就永遠不變,所以戰國時期到西漢大都沿用冬至點在牽牛初度這個數據。漢代人通過實際觀測,已經明顯地察覺出冬至點的位置是變化的。但是還能不能确定,隻是含糊其詞的。
地球是一個橢球體,又由于自轉軸對黃道平面是傾斜的,地球赤道那裡的突出部分受到日月等吸引而引起地軸繞黃極作緩慢的移動,大約26000年移動一周,由此産生了歲差現象。這種變化是緩慢的,冬至點在赤道上每年西移的度數,依我國古代所用的度數計算,大約77年差一度。
所以,南北朝時期後秦的姜岌,想出了一個巧妙方法,就是在月食的時候測量月亮的位置,這樣推得太陽的位置,再核算到冬至太陽的位置。這種方法是相當準确的。他實測得冬至點的位置在鬥17度。
冬至點是會變的,這就是歲差現象,也就是無節氣陽曆不可能存在的原因之一。
所以,儒略曆、格裡高利曆的存在情況很奇怪,其太陽曆缺乏“節氣”功能,這是太陽曆不可缺少的部分,這種曆法不是天文觀測自然得到的曆法!
實際上,這樣的曆法甚至不應該稱為“太陽曆”,因為節氣正是太陽在黃道一年視運動軌迹的24個關鍵節點,隻有具有“節氣”的曆法才能叫太陽曆,而事實上,儒略曆、格裡高利曆通通沒有節氣,又怎麼能稱之為“太陽曆”呢?其曆法明明與太陽無關啊!
所以,西曆是(假)陽曆,沒有代表太陽視運動軌迹的“節氣”怎麼能稱之為“太陽曆”呢?!而西曆就是這樣的(假)陽曆,誤導了很多人。
根據儒略曆、格裡高利曆的情況,不可能獲得準确值較高的回歸年天數,卻偏偏有較高精度的太陽曆;按其置閏規則,儒略曆、格裡高利曆也不需要高精度的曆法,也就無需發展天文觀測,也就不可能獲得更高精度的太陽曆!
進行到這裡,我們會發現隻有陰陽合曆才需要進一步提升曆法準确性,也才能提高曆法精确性,才能繼續天文觀測,才會有衆多的天文現象的發現,這是陰陽合曆需要符合現實天象所帶來的必然性!
西曆這種“假陽曆”是做不到的,那麼假陽曆是怎麼來的呢?
我們現在已經知道了“歲差”現象,所以陰陽曆才需要每年進行曆算制定曆法,否則,“節氣”和“月份”很快就失去功能了,出現誤差,這就告訴我們,其實,隻要“陰陽合曆”失去“節氣”和“月份”功能後,就會變成“假陽曆”,也隻會變成一種保留該曆法回歸年數值的“假陽曆”!
而我們會發現這樣的曆法,隻有儒略曆、格裡高利曆最符合該種情況,所以,這就是西曆的真實來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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