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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草分享貼
種草分享貼
更新时间:2025-01-12 00:03:36

種草分享貼?現代快報訊(記者 季雨)近來,一些網紅景點因為圖景不符而翻了車在一些“種草博主”那裡,照片成了“照騙”在這種情況下,“拔草博主”應運而生,他們熱心地給網友敲黑闆“避雷”除了“拔草博主”發布提醒、“避雷”網帖,現實生活中也有類似拔草的行為,比如給店家打差評“拔草”需要勇氣,它能給博主帶來流量,但是也有可能帶來風險……,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種草分享貼?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種草分享貼(種草翻車之後)1

種草分享貼

現代快報訊(記者 季雨)近來,一些網紅景點因為圖景不符而翻了車。在一些“種草博主”那裡,照片成了“照騙”。在這種情況下,“拔草博主”應運而生,他們熱心地給網友敲黑闆“避雷”。除了“拔草博主”發布提醒、“避雷”網帖,現實生活中也有類似拔草的行為,比如給店家打差評。“拔草”需要勇氣,它能給博主帶來流量,但是也有可能帶來風險……

△“拔草網帖”截圖

“拔草博主”應運而生,網友褒貶不一

“種草”和“拔草”到底是什麼意思?其實,種草是一種網絡流行語,表示分享推薦某一商品的優秀品質,以激發他人購買欲望的行為。而拔草與其恰好相反,作為網絡詞彙,拔草的意思是指消除購買欲望。

如今打開社交平台,能搜到不少網紅景點、網紅産品的種草帖。很多人習慣在購物前或者打卡前,先搜搜種草攻略,了解了大家的使用效果、口碑、好評度後,再決定自己是否“剁手”。不過日前,網紅景點紛紛“翻車”,網帖中的照片和實景圖片的對比,讓人們感到很“坑爹”。于是,一種“拔草博主”應運而生,他們發的網帖在為大家提供避雷、避坑的經驗。

據某生活分享App的統計數據,在該App上,僅“拔草筆記”就有55萬餘篇。不少博主在親測産品後,分享了使用感受。“一次性拔草30個大牌雷品,雙11退貨指南”“退貨退貨!幾十萬人上當”“省錢,20個不會再買的東西”……

博主将自己踩雷的教訓,整理成文章或者制成VLOG視頻,在社交媒體上發布,為大家提供避坑經驗,為年輕消費者提供參謀。也正是因為這樣,拔草博主深受年輕人的喜愛。

但伴随着“拔草博主”數量的增加,這種反種草的行為也引來了一些争議。一些網友認為,看似客觀公正的“拔草視頻”,其實有時候也是一家之言。“其實沒必要,不滿意下次就不要買了呗,唱衰店家就有點過分了”“作為賣家,深知沒有一個産品是完美的。但我們超級害怕有顧客寫踩雷啥的,每個人的口味都不同,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呀”“别的不敢說,護膚品真的是要自己上臉試了,才能知道是否合适”……

男子點外賣給差評被商家起訴,法院駁回商家訴訟請求

與“拔草”網帖有着異曲同工之處的,那就是各平台上網友打出的差評。消費者與商家之間,因為差評産生的糾紛事件不在少數。

2020年5月,劉女士來到南京市建邺區一家美容服務中心,做了一次面部護理。過了幾天,她發現臉上起了不少疹子,懷疑是美容護理中心的面部護理不當引起的。她與店家協商,可對方并不認可疹子是護理導緻,雙方為此産生糾紛。

一個月後,劉女士在某點評平台上給店鋪寫了差評,店鋪随即聯系上她。雙方一番交涉後,美容中心同意在對方删除差評後退款,并派人陪同劉女士一起去醫院就診,确認無大礙。令人沒想到的是,同年8月,劉女士再次在網上給美容中心差評,還去相關部門投訴、舉報。

同年10月,美容中心前往建邺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劉女士停止侵權、消除影響、恢複名譽、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40萬元。

在庭審時,劉女士表示自己是客觀的,沒有故意貶低、毀損對方名譽。法院審理認為,劉女士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在網上發表意見是可以的。但她在點評中使用了一些過激言辭,确有所不當。美容中心在面對消費者提出的服務問題後,采取了退費和陪同醫療的做法,是努力解決問題的積極态度應予肯定,但在矛盾沒有完全解決的情況下,店方使用了一些刺激性語言,存在不妥。

最終,法院責成劉女士删除所做的差評,同時撤回在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舉報和投訴。對于美容中心的其他訴訟請求,建邺法院沒有支持。

2016年1月,豐縣小夥張先生通過某網絡外賣平台,在一家快餐店點了一份外賣。張先生食用後,感覺不佳,便随手在該平台給予差評,并留言評論。同年10月的一天,張強再次點購這家快餐店的外賣,食用後給予了五星好評,不過張強在留言區,對其中一道菜提出改進意見。沒想到張強這條五星好評後留下的改進意見,一下子激怒了快餐店負責人。雙方在網絡争論後,快餐店負責人還根據送餐地址,直接上門找張先生理論。

張先生認為自己根據消費體驗做出客觀評價,沒想到引來商家找上門騷擾,生氣之下,他将自己的經曆發到了網上。接着,快餐店以張先生的行為對其構成侵權為由,直接将其告上了法院,要求張先生限期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5000元。

江蘇省豐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張先生發帖的内容主要是對自身所接受服務的感受和評價,以及對于店主找上門質問行為的情緒宣洩,其發帖行為并沒有構成以侮辱、诽謗的方式侵害快餐店的名譽權。因此,法院判決駁回快餐店的全部訴訟請求。

“拔草”行為是否涉及侵權?律師是這樣說的

拔草與差評是否會構成侵權?面對“差評危機”,消費者、商家在維護自身權益的同時,又該注意些什麼呢?

江蘇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律師呂金燕告訴現代快報記者,消費者發現自己購買的服務、商品出現了問題,給差評是正常行使權利的行為。但是,消費者要注意不能濫用這種權利,若想通過差評來達到自己的不當目的,往往會得不償失,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而對于商家而言,遇到差評的情況發生,需要積極與消費者溝通,以令人滿意的服務讓消費者自願消除差評,這樣才是合理的操作方法。不要與消費者發生激烈争執,更不能失去理智,把民事糾紛演變成刑事案件。當然,如果遇到個别消費者存在不正當目的,想以差評進行敲詐勒索,或者在店家做出合理讓步後,消費者仍然惡意給差評,商家可以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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