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側刹車燈不亮,卻依然駕車上路,這樣的行為已涉嫌交通違法。今天,上海交警公布了3起典型典型案例。
2020年11月3日16時51分,号牌為滬Cxxxxx的小型汽車在北青公路嘉松中路,實施了“駕駛單側刹車燈不亮的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200元。
2020年11月3日13時28分,号牌為滬Mxxxxx的小型汽車在海倫路四平路西北約10米處,實施了實施了“駕駛單側刹車燈不亮的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200元。
2020年11月3日16時46分,号牌為魯Cxxxxx的小型汽車在康新公路進下鹽路北約97米處,實施了實施了“駕駛單側刹車燈不亮的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200元。
來源: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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