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山東夥伴聊天說話,誇贊他的兒子優秀,他的回答道都是他“對象”弄的。我當時吃了一驚。差一點誤會他說的對象是說的是老婆以外的女朋友。後來想起來了,“對象”是北方(黃河流域)的對夫妻稱謂習慣用語。
從小到大,我聽鄰裡鄉村夫妻相互稱謂習慣、除了名字以外,大多是“男人”、“堂客”,個别“老官子”、“婆娘”。長大後,接觸外地人漸漸多了,各式各樣稱謂開始多了,但是聽得最多的就是“愛人”(八九十年代)。随着改革開放,人員流動越來越大,“老闆娘、老闆”也成夫妻間稱謂,高端上檔次的稱謂還有“先生、夫人或者太太”。私密稱謂有“寶貝、心肝、親愛的、”等等肉麻詞。
稱呼“老公、老婆”應該是港式(廣東)稱謂,南方用得比較多。二十年前,我第一次出遠門,在山東河北轉一轉,發現結婚多年的兩口子對外稱謂“對象”。我當時有點納悶,“對象”在我的理解中,應該是談戀愛時期戀人之間的稱謂,我當時還以為這兩口子未婚同居。
頭條朋友圈裡,你們家鄉夫妻稱謂還有什麼特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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