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江西省贛州市定南縣公安局曆市派出所依法将不履行對孩子撫養監護責任的葉某旺送至定南縣拘留所執行拘留。據了解,這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後,公安機關查處的江西首例不履行撫養監護責任的行政案件。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對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監護職責作出了全面規定,明确了國家對家庭監護進行指導、支持、幫助和監督的責任等。本起案件的成功查處,突顯了法律的尊嚴,起到了警示效果。
據介紹,葉某旺戶籍為定南縣鵝公鎮,兩年前與妻子離婚後,分别帶着一個9歲和一個6歲的兒子臨時租住在定南縣城,兩個兒子在定南縣第六小學分别讀三年級和一年級。
2020年底,學校向定南縣公安局曆市派出所、定南縣檢察院反映葉某旺平時對其兩個兒子不履行撫養監護責任,不能保證兩個孩子的正常吃飯、穿衣和上學,影響未成年人的生活、學習和身心健康發展。曆市派出所經初步調查後,聯合縣檢察院、縣婦聯、居委會和學校依法對葉某旺進行了訓誡,葉某旺的行為稍加好轉。
但今年以來,葉某旺不履行撫養監護孩子的"舊病"複發,長期以外出務工為由不回家,對自己的兩個孩子不管不顧,不接送兩個孩子上下學,不提供食物和基本生活物資,任由孩子挨餓受凍,隻能依靠乞讨和救助維生。
曆市派出所會同定南縣檢察院、縣民政局、教育局等部門對葉某旺下發了督促監護令,但葉某旺還是長期不回家,不履行撫養監護孩子的義務,兩個孩子的基本生活和受教育的權利都無法得到保障。
經曆市派出所依法調查取證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不履行撫養監護責任的葉某旺處治安拘留五日的處罰。
目前,經曆市派出所、定南縣檢察院與民政部門溝通協調,葉某旺的兩個孩子已被送至定南縣福利院,暫由民政部門履行監護責任。
來源: 中國婦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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