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的小姜來嘉興海甯工作好多年
眼看工作蒸蒸日上
卻一直沒有遇到心儀的女孩
機緣巧合之下
小姜認識了自稱做婚介的谷某
并托她為自己
介紹合适的對象
不久,谷某就為小姜介紹了一位名叫“李媛”的女孩,看着照片裡漂亮的姑娘,小姜瞬間動了心,于是馬上向谷某讨要李媛的聯系方式。
但谷某表示,要先收取小姜6000元的婚介服務費。為了得到李媛的聯系方式,小姜毫不猶豫地向谷某轉了錢。
收到錢後,谷某就把李媛的微信推送給了小姜,此後,兩人便通過微信聊了起來。為了能早日和李媛确立戀愛關系,小姜多次向李媛轉賬520元、1314元以表達愛意。
兩人的感情迅速升溫,不久便通過微信确立了戀愛關系。在之後的相處中,李媛時不時以要禮物、買化妝品等理由向小姜讨要金錢,而墜入愛河的小姜為了讨女朋友的歡心,每次都會滿足李媛的要求,并時不時主動發紅包給女友驚喜。
交往一段時間後,小姜開始不滿足于微信聊天,就向李媛提出了見面,但李媛一直以各種借口推脫拒絕,這讓小姜覺得,李媛根本不是真心與自己交往,一氣之下,小姜拉黑了李媛的微信。
這時,“紅娘”谷某主動找上了小姜,但她并不是為了了解小姜與李媛的發展情況,而是向小姜表達了自己對他的好感,希望能和他處對象。剛“失戀”的小姜拒絕了谷某。
沒過幾天,谷某又告訴小姜自己的生日到了,希望小姜能給她發紅包,再次遭到拒絕後,谷某拉黑了小姜。
此時,小姜回想起谷某與李媛的聊天語氣和讨要紅包的方式,發現兩人極其相似,懷疑自己遭到了欺騙,于是向派出所報了案。
經調查,谷某和“李媛”竟是同一人。原來,“李媛”是谷某為了騙取小姜錢财而杜撰出來的人物,照片也是谷某盜用了之前工作過的婚介所内相親人員的照片。
谷某利用自己注冊的微信小号假扮“李媛”與小姜交往并建立戀愛關系,過程中編造了購買禮物等各種理由騙取小姜錢款2萬餘元。案發後,谷某退賠了小姜損失3萬元,并取得了諒解。
最終
谷某被海甯法院
以詐騙罪判處
有期徒刑9個月
緩刑1年6個月
并處罰金人民币1萬5千元
轉自:海甯法院
來源: 浙江廣播電視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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