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是當前農村發展的一大趨勢,每年都有無數的農村通過土地征遷變為城市。在農村土地征遷過程中,農村外嫁女的征遷補償一直是一個備受關注的焦點。每到一個村子面臨征遷,家裡有外嫁女的,就開始坐不住了,但到底外嫁女能不能分到土地補償、該不該有補償,很少有人能拿出權威的說法。
筆者總結了近年來關于農村外嫁女的土地權益的最新的規定,在征遷時,如果存在以下幾種情況,可以享有娘家的土地相關權益。
1、戶口沒有外遷,可享有土地征遷補償
外嫁女就應該分到土地征遷補償,即戶口沒有遷出本村。土地征遷時,凡是戶口在本村,就屬于本村集體成員,就應該分到本村的土地征遷款。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外嫁女在丈夫家裡分到了承包地,那在娘家就不能享有土地征遷權益了,不能“兩頭吃”。
不僅外嫁女戶口在本村可以享有征遷補償,如果是上門女婿,隻要戶口也遷到了本村,就屬于本村集體的一員,土地權益也應該得到保障。
2、娘家老房子征遷,外嫁女有權分到補償
房子是私人财産,屬于一家人的共同财産,無論戶口是否遷出,每人都有一份。外嫁女就算戶口遷到了外村,或者遷到了城裡,依然可以獲得老房子的征遷補償。不過現實生活中,如果家裡有兄弟,外嫁女一般就不去争取這個補償了,但其實她們是有這個權益的。
農村女離婚回娘家,能單獨申請宅基地嗎?
現在離婚的越來越多,不管在城市還是農村,每年都有不少人離婚。農村女孩離婚,往往隻能回到娘家,如果有兄弟,并且兄弟也結了婚,在娘家一直住,往往就很不方便。那麼,離婚後的女方,能不能在娘家村裡自己成為一戶,再去申請宅基地呢?
答案是可以的。首先必須要清楚的是,想要分宅基地,前提條件是戶口在本村。如果離婚女戶口沒有遷走,就可以直接申請;如果戶口遷走了也沒關系,因為已經離婚了,可以再把戶口遷回本村,這是完全允許的。解決了戶口的問題,申請宅基地就有了可能。
現在農村婦女的各項權益都在被日益重視,這其中就包括了離婚女。例如,《婦女權益保護法》第三十條規定:“農村劃分責任田、口糧田等,以及批準宅基地,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權利,不得侵害婦女的合法權益。婦女結婚、離婚後,其責任田、口糧田和宅基地等,應當受到保障。”
由于宅基地是按戶分的,農村離婚女想要單獨申請宅基地,就要自己先跟父母分戶,成為獨立的一戶。還要注意,由于宅基地“一戶一宅”,當離婚女是獨生子女的時候,以後可以繼承父母的宅基地,就不能分戶了。隻要不是獨生子女,就能分戶,然後再單獨申請宅基地。
宅基地雖然傳統上一般登記在男方名下,但這不意味着女孩就無法申請宅基地,事實上,現在土地确權,一樣可以登記在女方的名下。男孩長大後可以跟父母分戶再申請新的宅基地,離婚的女孩一樣也可以分戶申請新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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