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違規施工,河南公路港務局集團有限公司及法人代表分别被罰。日前,鄭州市城市管理局官方網站發布上述行政處罰公示,涉及6家企業和2個自然人。
公示稱,河南公路港務局集團有限公司因存在未取得圖審合格書擅自施工;未辦理質量監督手續擅自施工;未辦理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等行為,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第(四)項、第(六)項、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被罰款90.64萬元。
同時,李永建作為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之規定,被罰6.34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河南公路港務局集團有限公司為河南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控股公司,前身為河南省委、省政府1992年8月批準成立的全國内陸省份第一家公路口岸,擁有公路口岸、海關監管、出入境檢驗檢疫監管、國際貨運代理和國際貿易代理資質,下屬4個直屬公司和6個代管公司,總資産5.2億元。
另外,在當天的公示中,河南怡豐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因存在未按規定申請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驗線行為被罰11萬元;鄭州鑫岚光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商品房被罰5萬元;河南天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監理單位未向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被罰1.4萬元。
來源:中宏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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