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計算簡單,但實際業務操作過程中,除了核定征收印花稅的單位,大多企業的計稅依據不直接來源于賬面财務數據,因此給财務人員納稅管理帶來諸多不便。而且印花稅在征管中屬于“小稅重罰”,為此,财務們需加強對印花稅的管理。
那麼,對于下列這些問題,小主們是否清楚:
難以計算的依法核定,應該如何處理?
印花稅金額不确定的合同,如何貼花?
網上銷售貨物,電子訂單繳納印花稅嗎?
隻要簽訂合同就要交印花稅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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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很清晰,那麼這篇文章需要好好學習收藏了~
本文以案例為引,圍繞印花稅的相關政策進行講解,涵蓋印花稅的申報繳納操作方法、最新稅目稅率表、10項減稅優惠政策、會計分錄及常見問題等。
1印花稅的正确申報繳納操作方法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的規定,在境内書立或領受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财産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财産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産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繳納方式
1.應稅憑證貼花納稅。由納稅人在應稅憑證上一次性貼足印花稅票繳納。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的印花稅票,要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者畫銷。粘貼使用印花稅票納稅的,已貼用的印花稅票不得重用。
2.大額稅額開票征收。納稅人印花稅應納稅額較大的,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可以單筆開具繳款書繳納。
3.頻繁業務彙總申報。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需頻繁貼花的,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采用按期彙總繳納印花稅的方式。
4.難以計算的依法核定。納稅人不能據實計算繳納印花稅的,稅務機關可以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及相關規定核定納稅人應納稅額。
印花稅申報期限
1.一般憑證即時貼花。《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應納稅憑證應當于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2.資金賬簿按年計繳。
3.彙總繳納按月申報。
4.國外合同使用貼花。如果合同國外簽訂國内使用應貼花。貼花納稅的,申報納稅期限為合同在國内使用的當天;彙總申報繳納的,申報納稅期限是彙總登記的次月15日内。
5.核定征收按月(季)申報。實行核定征收印花稅的,納稅期限為一個月,稅額較小的,納稅期限可為一個季度,具體由主管稅務機關确定。
稅目稅率表
2印花稅的減稅優惠
根據總局發布的最新減免稅代碼表,截止2019年7月,目錄中列明的印花稅減免稅優惠項目有67個。為方便小主們記憶,将上述優惠項目分為了10類,具體分類情況如下:
第一類,普惠政策,一共有3項。分别是副本抄本免稅、資金賬簿減半、其他賬簿免稅。
第二類,小微企業優惠,一共有2項。分别是小微企業借款合同免稅,小規模納稅人印花稅減征。
第三類,與公益事業相關的優惠,一共有2項。将财産捐贈給政府、福利單位、學校免稅。
第四類,與三農相關的優惠,一共有3項。分别是合作社與社員簽訂的農産品購銷合同免稅、農村集體經濟清産核資免稅、農村飲水工程免稅。
第五類,與住房相關的優惠,一共有12項。最常用的應該是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免印花稅。其他免征基本和廉租房、保障房、公租房相關,另外高校學生公寓租賃合同也免。
第六類,與貨運憑證相關的優惠,一共有2項。快件行李包裹的托運單據免;特殊的貨運憑證,比如軍事物資運輸、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新建鐵路工程臨管線運輸也是免征的。
第七類,與體育相關的優惠,一共有7項。對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第七屆世界軍人運動會的一些合同免征印花稅。
第八類,與特定企業、特定項目相關的優惠,一共有9項。主要是對社保基金、青藏鐵路公司、發行單位、飛機租賃企業、石油儲備基地、商品儲備管理公司的一些合同免征印花稅。
第九類,與改制重組相關的優惠,一共有9項。其中第四項是針對所有行業的優惠政策,其他是針對專門的企業或行業的優惠。
第十類,與金融資本相關的優惠,一共有18項。金融和資本市場的稅收優惠是這十類優惠中最多的,在此不一一列舉。
一圖看懂優惠政策
【舉個例子】
某公司受托加工制作廣告牌,雙方簽訂的加工承攬合同中分别注明加工費4萬元,委托方提供價值6萬元的主要材料,受托方提供價值2000元的輔料。該公司此項合同應繳納多少印花稅?
解:42000×0.05%=21元。
3印花稅的會計分錄&常見問題
一、會計分錄
彙總繳納:
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需頻繁貼花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按期彙總繳納印花稅。
企業按規定應交的印花稅,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印花稅”明細科目核算。
計算應交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企業按照核定征收計算繳納印花稅:
企業按規定應交的印花稅,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印花稅”明細科目核算。
計算應交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二、常見問題
網上銷售貨物,電子訂單繳納印花稅嗎?
根據《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幹政策的通知》(财稅〔2006〕162号)規定: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征收印花稅。
印花稅金額不确定的合同,如何貼花?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幹具體問題的規定》(國稅地字〔1988〕25号 )相關規定:有些合同在簽訂時無法确定計稅金額,如技術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收入,是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實現利潤分成的;财産租賃合同,隻是規定了月(天)租金标準而卻無租賃期限的。對這類合同,可在簽訂時先按定額五元貼花,以後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所立合同需要貼花嗎?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對技術合同征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1989〕國稅地字第34号)第二條規定: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不屬于技術咨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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