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耿子騰
從11月21日起,鄭州市機動車單雙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到現在已實施一個多月。雖然交警部門通過視頻監控抓拍和路檢路查等方式,對違反規定上道行駛的機動車依法予以處罰确保限行效果,但是記者發現每天早晚高峰時段,在三環高架和中州大道上依然有一些違反禁行規定上路的車輛。
面對這樣的情況,有車友提出疑問,這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是否等同于一般事故?會不會因為闖禁行在先負事故全部責任?出了事故保險公司是否會承擔相應的賠償?對此,記者進行了一番了解。
交警說:要分情況來處理
鄭州交警五大隊的李警官告訴記者,違反單雙号禁行上路雖然屬于違法行為,但是同發生的交通事故本身并無直接因果關系,所以還要分情況處理。如果是違禁車輛違法駕駛行為導緻的事故,那麼除了承擔應有的事故責任外,違反單雙号禁行規定的行為也要按規定處罰。另一種情況就是違反單雙号規定上路的車輛并非事故責任方,但按照限行規定該處罰還是要處罰的。
保險公司說:性質等同闖紅燈
對于一些車主關心的,車輛在限行期間開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是否照常賠付的問題,記者也咨詢了中國人壽保險鄭州分公司。負責車險理賠業務的翟經理告訴記者,由于發生事故與限行本身并沒有直接關系,隻要是真實發生的事故,保險公司都會正常賠付。其實這樣的情況就跟車主開車闖紅燈是一個性質,沒發生事故是萬幸,出了事根據事故責任認定,保險公司該賠多少還得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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