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還在網上嗷嗷的喊着“國家什麼時候給分配對象啊?在哪領?”時,有一個國家卻早已在法律中明文規定有許多寵物都不能“單着養”,主人必須負起安排伴侶的責任。
在瑞士,你要是想養荷蘭豬,就絕對不能隻養一隻,否則就算虐待動物。因為荷蘭豬是群居動物,它們天生膽小謹慎,害怕孤單,有時候甚至會因為寂寞産生抑郁傾向。
所以主人可以單着,荷蘭豬不可以。
如果兩隻荷蘭豬死了一隻,主人還必須為剩下那位操辦“二婚”,隻要兩隻荷蘭豬未曾有幸同年同月同日一同上路,那主人就得不斷地為活下的那隻尋找伴侶。
瑞士的這個規定還因此催生了相應的服務産業,有公司專門為荷蘭豬提供婚友聯誼服務,簡單來說,就是你可以從他公司租賃一隻來陪伴你家的“單身豬”。這些政策真滴是羨煞衆人啊。
此外,像鳥啊,金魚啊也都不能“單着養”就連貓咪,你要是不能讓它經常外出去與其他貓進行“社交活動”,那就也得養兩隻,不然就違反《動物保護法》。
當然瑞士政府對于動物們權益的保護可不僅于此。
在瑞士,活煮龍蝦及其他類海洋甲殼類動物都是被禁止的,烹饪龍蝦的常用手法是直接将活着的龍蝦丢進沸水,但瑞士動物學家認為這樣龍蝦死亡的過程十分痛苦,太不講人道主義了,因此,瑞士的《動物保護法》裡又新增要求,烹煮龍蝦前需先用電擊将其腦部破壞,喪失痛覺神經,這樣龍蝦“走”的時候就沒那麼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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