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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讀有朋友說我變了
夜讀有朋友說我變了
更新时间:2024-10-13 12:19:25

李勤餘

這兩天,和許多同事一起出差在外。白天,我在房間裡打開電腦開始工作,照例,當然還要來點音樂伴奏。一邊聽着歌,一邊碼着字,興緻來了,還要大聲跟唱兩句,幹吼兩聲。

不幸的事情很快就發生了。吃飯的時候,同事A略帶遲疑地問我:下午是你在房間裡唱歌?我還沒來得及回答,同事B也跳了起來:對對對,我也聽見了。還有更絕的,同事C直接拿起手機來對我說:我都錄下來了,你要不要聽一聽自己的歌聲?

我也算是體會了一把傳說中的“社死”了。同事們一緻指認我,如果去卡拉OK,我一定是麥霸。

别誤會,我喜歡唱歌,不是因為我的唱功有多麼高超,也不是因為我在音樂方面有什麼造詣,但這些都擋不住我一邊打字一邊吼兩嗓子的沖動。當然,前提是可别打攪到别人的休息。于是,我趕忙向同事們表示歉意,好在大家都不介意。雖然成了笑談,但我倒是實實在在地給同事們緊張的工作帶來了一點調劑。

為什麼喜歡唱歌?以前總以為,唱歌,是唱給别人聽的,如果沒有人願意聽我唱的歌,那唱來又有什麼意義呢?小時候老是擔心自己的歌聲不好聽,就連參加班級裡的合唱都不敢出聲。後來漸漸明白,人類想要放聲歌唱,并不需要一個特别的目的和理由。

魯迅先生說:我們的祖先的原始人,原是連話也不會說的,為了共同勞作,必需發表意見,才漸漸地練出複雜的聲音來。假如那時大家擡木頭,都覺得吃力了,卻想不到發表,其中有一個叫道:“杭育杭育”,那麼,這就是創作;大家也要佩服,應用的,這就等于出版;倘若用什麼記号留存了下來,這就是文學;他當然就是作家,也是文學家,是“杭育杭育派”。

很多學者都把這段話當作對勞動和文學起源關系的闡釋,但我卻認為,魯迅先生講出了唱歌最基本也最樸實的作用——坦誠地表達自己的情感,也把所有人的情感連接到一起。用音樂來抒發自我、溝通交流,有時候比文字都管用。

這大概也是我對時下流行的各類神曲不太感冒的原因。無疑,從制作、生産的角度來說,許多走紅于網絡的歌曲都很“成熟”,尤其是旋律,随便哼兩句就覺得朗朗上口,還真是很魔性。但在我看來,它們缺少的是“靈魂”,也就是能把歌者和聽者聯系到一起的真情實感。

不管誕生在哪個年代,有些歌曲之所以經典,就因為創作者和歌手把心底裡的感情一股腦兒地掏了出來。他們優先考慮的,可不是怎樣去讨好聽衆,怎樣迎合潮流。因為凡是這麼想的人,絕對寫不出也唱不出一首經得起時間檢驗的好歌。不管是“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風雨”還是“任時光匆匆流去,我隻在乎你”,我們會被它們打動,隻因為接收到了蘊藏在音樂裡最最真實的喜怒哀樂、人生百态。

如今,想要唱歌,大家早已不必再去卡拉OK了。在家裡打開各種軟件,就能為我們奉上各種伴奏,付出一定費用,甚至還能為用戶調音、剪輯,“修”出一首水準頗高、制作精美的歌曲。但是,我總覺得,比起朋友圈裡的點贊、轉發,歌唱還有更重要的意義。

也許有人五音不全,也許有人音色不佳,也許有人不懂技巧,但那又有什麼關系呢?不必顧忌别人的想法,不必害怕别人的嘲笑,想唱就唱,唱得響亮。如果連唱個歌都要被功利化,活得豈不是很累?

少年時,曾苦練歌曲,隻為了在班會上把它獻給暗戀的女孩;畢業時,曾和兄弟們在宿舍下嘶吼着“朋友一生一起走”直到天亮;長大後,曾因為工作的不順郁悶不已,被朋友們帶到屋頂唱了一個通宵。和全情投入地唱一首歌一樣,人的一生越是過得純粹、簡單,越能感到健康、快樂。

下次一邊聽音樂一邊碼字的時候還會不會跟着唱?我想了想,雖然會克制,但八成還是會一不小心唱出聲吧。因為,總想把天真的笑容留在時光,總想把炙熱的情感獻給世界,總想把我唱給你聽。

夜讀有朋友說我變了(為什麼我們需要放聲歌唱)1

責任編輯:陳才 圖片編輯:施佳慧

校對:張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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