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頂替和他人結婚?想與戀人結婚,卻在婚姻登記處發現因身份被冒用,“自己”已在異地有過一段婚姻,怎麼維權?湖南省浏陽市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冒名頂替和他人結婚?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冒名頂替和他人結婚
想與戀人結婚,卻在婚姻登記處發現因身份被冒用,“自己”已在異地有過一段婚姻,怎麼維權?湖南省浏陽市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身份證丢失被冒用 當事人異地“被結婚”
未婚的蔡某在北京市工作、生活。2019年,蔡某與相戀多年的男友在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時,工作人員稱,因蔡某是再婚,需要提供離婚證才能辦理新的結婚手續。經過交涉,蔡某調取了自己的婚姻登記信息。信息顯示,2010年2月,蔡某與浏陽籍男子彭某登記“結婚”,并生有一女。後因感情不和,于2013年2月協議離婚,并辦理了“離婚”登記。蔡某随即來到浏陽市,向當地警方報案。
經查,2009年10月,蔡某丢失了身份證,被在北京務工的彭某拾得。後因彭某的未婚妻羅某未婚先孕,但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彭某遂讓羅某冒用蔡某身份,與其辦理了結婚登記。蔡某将彭某、羅某訴至法院。
法院判決婚姻不成立 民政局撤銷婚姻登記信息
浏陽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幹涉、盜用、假冒。被告彭某、羅某為逃避婚姻法對于結婚年齡的限制,達到領取結婚證的目的,利用原告蔡某身份證,僞造蔡某戶口頁,由羅某假冒蔡某身份與彭某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兩被告的行為不僅直接侵犯了原告姓名權,而且也嚴重幹擾了民政部門對婚姻登記的管理秩序,因此,蔡某與彭某之間的婚姻不成立。
此外,由于蔡某已被他人冒名登記結婚,緻使其無法及時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并遭受其男友的誤解,故對于蔡某要求被告向其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訴訟請求,應予以支持。法院遂依法判決限彭某、羅某以書面形式向蔡某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9990.5元。
該案庭審結束後,浏陽市人民法院向浏陽市民政局發去司法建議函,建議市民政局自行撤銷于2010年2月22日作出的XXXX号結婚登記行政行為,以及2013年2月17日作出的XXXX号離婚登記行政行為。目前,兩項婚姻登記信息已依法撤銷。
“兩高兩部”發文 加大對婚姻登記作假行為打擊力度
實踐中,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引發的糾紛不斷。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發布《關于妥善處理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加強維護婚姻登記秩序和當事人合法權益。其中規定,民政部門收到公安、司法等部門出具的事實認定相關證明、情況說明、司法建議書、檢察建議書等證據材料,應當對相關情況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及時撤銷相關婚姻登記。
此外,民政部門還應根據《關于對婚姻登記嚴重失信當事人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等文件要求,及時将使用僞造、變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證件、戶口簿、無配偶證明及其他證件、證明材料辦理婚姻登記的當事人納入婚姻登記領域嚴重失信當事人名單,由相關部門進行聯合懲戒。(綜合最高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整理)
來源:人民網
(責編:薄晨棣、鄧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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