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迷戀恐龍?
巨大、兇暴、已經滅絕。
——兒童心理學家謝普·懷特如是說。
《侏羅紀世界》2
很多男孩都是行走的恐龍百科全書,不但對各種恐龍的名稱和特征如數家珍,而且可以一個人沉浸在“恐龍大戰”的世界裡數小時也不嫌膩。博裡亞·薩克斯(Boria Sax)就是這樣的小男孩,他不太合群,并且熱愛幻想,恐龍世界就是他的避難所,可以避開“那些自以為了解他卻始終對他一無所知的大人”。
但大部分小男孩長大之後,終于還是成為了小孩子們唯恐避之不及的大人。博裡亞沒忘記童年那份癡迷,依然執着于探讨人與其他動物之間的關系,比如人類與恐龍。他現在是作家、講師、教師,2010年曾獲得美國全國獨立學者大會頒發的愛森斯坦-德萊西獎最佳學術文章獎,已經出版了20多本書籍,如《烏鴉》《神話動物園》等,還包括這本《為什麼我們迷戀恐龍》(Dinomania:Why we love, fear and are utterly enchanted by dinosaurs).
看到這本書名的時候,我思考了幾秒鐘,我迷戀恐龍嗎?并不。我對恐龍的了解大概僅限于《侏羅紀公園》之類的電影。當然,有類似的電影上映,或者像《馴龍高手》《神奇動物》之類的電影預告,我自然會被吸引。我想,像我這樣的成年人應該不在少數,我們不會像小孩子一樣沉浸在恐龍的世界裡無法自拔,但卻會被恐龍這類的意象所吸引注意力,這又是為什麼呢?
也許正如而藕塘心理學家謝普·懷特說的那樣,因為它們”巨大、兇暴、已經滅絕“。
“巨大”和“兇暴”滿足了人們對于冒險的渴望,而“滅絕”則勾起人們對個體和群體命運的隐憂。
對于小孩子而言,這些巨大而兇暴的恐龍被自己“玩弄于股掌之間”,無疑有着巨大的成就感和控制感,對于成年人來說,如果能駕馭這種力量,更加是無法想象的滿足。所以,在《侏羅紀世界》裡,人們無比享受與恐龍同行的樂趣和快感。
《侏羅紀世界》(下同)
在很多時候,恐龍象征的正是一種超自然的力量。在很多文化裡都能找到恐龍的影子,它們雜糅了遠古人類的想象:西方的龍與在原始時代占統治地位的自然力量有關,比如希臘人認為龍是泰坦,挪威人認為龍是冰霜巨人;呼風喚雨的亞洲龍是太初之力的象征;在拉丁美洲,羽蛇神往往以生命創造者的姿态出現;在澳大利亞原住民的神話裡,彩虹蛇誕生于洪荒之初,為人類和動物創造了大地。這些龍的形象往往具有尖牙、爪子、翅膀和鱗片,與恐龍有些神似之處。
但其實,恐龍(dinosaur)這個詞,直到1842年才被理查德·歐文(Richard Owen)創造出來。比他更早一些時候,在1824年,威廉·巴克蘭(William Buckland)命名了巨齒龍,那正是恐龍正式“面世”的年代。19世紀20年代,人類發掘出了第一批不容置疑的恐龍遺骨,剛好與世界上第一批鐵路誕生的時間一緻。這兩件大事都發生在英國,一時之間,恐龍似乎成為工業化時代的象征,龐大而令人敬畏。
自那之後,恐龍被賦予了許多象征意義:
在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恐龍常常是大企業的代名詞,而它們最終消亡的命運似乎代表着無産階級革命。除了身體巨大和年代古老這些基本的吸引力,恐龍如此流行的原因還在于它們的象征意義靈活多變,種種含義都可以套用,例如人類暴行、純真、财富、工業化、失敗、現代性、悲劇、滅絕等。
這些東西終究都和恐龍沒有太大的關系。我們隻是将自己的想法強加在它們無限神秘的生命之中。就這一點而言,人類的天性倒是暴露無遺。我們總是将自己置于中心位置,或者說,無論是什麼位于中心,都會被“拟人化”。當我們将上帝置于中心,他就會以人類的形象呈現在我們面前;如果将恐龍置于中心,我們依然會賦予它們人類的思維與情感。盡管與我們幾乎完全不同,但恐龍就是我們在遙遠的過去的化身。人類偏要從其他生物身上挖掘出些象征意義來,恐龍當然更加不能例外。
恐龍身上的另一個象征意義大概就在于“已經滅絕”。
死亡是所有動物都要面臨的終極命運,如此巨大而兇暴的恐龍都難逃滅絕的命運,不禁讓人類思考自己的未來将會在何時以何種方式終止。在“侏羅紀”的世界裡,科學家們總是不遺餘力地試圖“複活”恐龍們,惡意的人們想要操縱這種龐大的力量,善意的人們希望它們能在世外桃源繼續生活,再深究一層,這種“複活”大概也包含了人類對于“滅絕”的終極反抗。
就算不是肉體上的“滅絕”,在數字時代,人們也會擔心計算機、人工智能比人類更聰明,擔心自己的工作會被機器人所取代,這其實又何嘗不是擔心自己終有一天要“成為恐龍”呢?
《為什麼我們迷戀恐龍》并不是一本關于恐龍的科普或者百科全書,博裡亞·薩克斯寫的其實是一部人類發現并“再創造”了恐龍的曆史,這種創造一方面是憑空為恐龍化石增添了無數的生物細節,另一方面更是為恐龍賦予了人類世界的喜怒哀樂。這大概就是他一直擅長的——探究人類與其他動物之間的關系。
書中有段話特别打動我:
現代人都有一種揮之不去的感覺:生活瑣碎又微不足道,消磨在扯淡和官僚作風之中。他們是中産階級,無聊,沒有英雄氣魄,沒有冒險精神。我們向來渴望迸發的激情、奉獻、沖突、虔誠、邪惡和危險。我們對和平繁榮時期的眷戀遠不及充滿戲劇性的時代,從所羅門的耶路撒冷到亞曆山大帝國,無一例外。野生動物之所以對我們充滿吸引力,一部分原因就在于它們的生活從未遠離死亡,似乎有我們自己所缺乏的戲劇性和直截了當。正如海倫·麥克唐納(Helen Macdonald)所說,“我們用動物來放大自己的性情,将它們作為簡單又安全的港口,寄存我們心有所感卻經常無從表達的事物。”恐龍在很多意義上都無限輝煌,而我們似乎可以通過與它們産生聯系而産生與有榮焉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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