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不得從事哪些銷售?“混凝土廣泛應用于土木工程作業,混凝土行業企業的銷售對象中如果無個人,不符合實際,其中往往存在問題,是需要注意的管理風險點”國家稅務總局亳州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工作人員日前得出結論,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經營者不得從事哪些銷售?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經營者不得從事哪些銷售
“混凝土廣泛應用于土木工程作業,混凝土行業企業的銷售對象中如果無個人,不符合實際,其中往往存在問題,是需要注意的管理風險點。”國家稅務總局亳州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工作人員日前得出結論。
今年8月,亳州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以稅收風險分析指标模型體系為基礎,運用金稅三期風險掃描系統對全市154戶重點稅源企業開展風險掃描,推斷混凝土、房地産等行業32戶企業可能存在稅收風險。逐戶開展疑點分析,稅務人員注意到,蒙城縣主營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防水材料制造和銷售的Z公司,自2019年1月起企業所得稅由核定征收改為查賬征收。針對這一征收方式變化,稅務人員對該公司近3年來的稅收數據進行分析比對,發現該公司2018年度“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中的應稅收入19901.93萬元,全部列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收入,“開具其他發票”“未開具發票”收入均為零。
“這家成立于2009年6月的混凝土制造和銷售企業,銷售對象沒有個人?”稅務人員心生疑惑。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Z公司如果銷售貨物給個人,隻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該公司“開具其他發票”“未開具發票”收入均為零,顯示其未向個人銷售。
而稅務人員根據工作經驗知道,混凝土廣泛應用于土木工程作業,銷售對象沒有個人不符合實際。“該公司是否存在隐瞞銷售給個人部分收入的問題?”帶着疑問展開案頭分析,稅務人員測算出Z公司2018年全年的平均産量為每立方用電2度,消耗沙子800公斤、水泥300公斤。與大企業稅收管理系統中同行業企業2018年的同類數據相比,該公司的電量、沙子和水泥消耗高出2.11%,其中2018年4月和10月的三項原材料消耗分别高出全年平均值8.23%和8.11%,明顯異常。
此時,稅務人員得到一個線索:Z公司銷售産品,不分工程大小和銷售對象,全部送貨上門。混凝土運輸需要專業運輸車輛,風險應對人員迅速采集了該企業的專用車輛收據:混凝土泵車6輛,攪拌車16輛(核定總載質量18噸的有10輛,12噸的有4輛,8噸的有2輛),挂靠車輛18噸的有6輛。根據企業統計的每輛車出車記錄,測算其運營收入,稅務人員發現所得數據遠遠高于企業2018年申報的全年銷售額20099.42萬元。掌握這些證據鍊後,稅務人員認定Z公司2018年銷售給個人的收入未如實申報,少計收入468萬元。
接下來,稅務人員與Z公司财務人員座談,詳細講解發票管理等規定,列舉企業存在少計收入的證據,并告知稅收征管方式已由固定管戶向流程管事、事前審核向事中事後監管、無差别管理向風險管理、經驗管理向大數據管理轉變,企業的申報數據、開票信息、銷售信息等會被稅務部門稅收大數據管理系統自動收集比對,一旦發生異常,很快就會被發現并預警,甚至被稽查。
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後,Z公司在稅務人員的幫助下對其2018年~2020年的稅務處理開展自查,确定存在自用及銷售給個人用戶未開票銷售收入共計468.74萬元,按規定合計補繳稅款22.98萬元、滞納金6.12萬元。
這個案例表明,對于需要逐步規範的行業企業,稅務機關除了輔導、幫助納稅人建立規範性賬冊,落實企業所得稅查賬征收,還要善于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後續管理。
作者:張偉 王婷婷 本報記者 許蒙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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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稅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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