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的幾年時間裡,己經買了三個行車記錄儀。
第一個記錄儀是大名鼎鼎的淩度産品。在正常地使用一、兩年後,記錄儀不能正常記住(存儲)日期和時間的設置,每次關機後總是回到出廠設置的起始日期和時間,比如:2000年1月1日0時0分。
因為記錄儀是每幾分鐘産生一個記錄文件,以當前的日期和時間做為文件名。當存儲卡空間滿的時候,會自動地覆蓋掉最早的文件,周而複始。
當時記錄儀無法正常存儲日期和時間後,會以初始的日期和時間命名和存儲文件,導緻剛剛記錄的文件被覆寫,可能無法保住和得到重要的記錄文件。
究其原因,應該是記錄議内置紐扣電池的壽命己經到了,無法存儲設置的日期和時間。同時設計上又讓消費者無法方便地更換電池,隻能花錢寄回廠家送修或者再買新的記錄儀。
第二個是惠普的記錄儀。記錄儀裡應該有一塊電池或者小容量的蓄電池,當時記錄儀拍攝時依靠汽車電源供電。當汽車電源關閉(熄火發動機)時,記錄儀的外供電源被切斷,記錄儀依靠内置的電池支撐繼續工作幾秒鐘把正在拍攝的圖像寫入存儲卡中保存。
在使用了一、兩年後,内置電池的壽命用盡,出現了隻要汽車電源切斷,記錄儀馬上停止工作,導緻正在拍攝的那部分圖像無法寫入存儲卡,即重要數據丢失的現象。
可以想像:當發生事故時,汽車發生碰撞,巨大的撞擊可能導緻記錄儀的外接電源線甩開,記錄儀無法完成最後的、重要數據寫入存儲卡。
惠普記錄儀同樣無法方便地更換内置電池,導緻記錄儀隻能被棄用。
就電子産品而言,壽命可以比較長。正常情況下,電子器件可以支持使用5年左右,甚至更久。但是僅僅因為一塊電池,就不得不棄用整個記錄儀,其實是一種社會資源的浪費。
不能方便地更換電池,浪費了消費者的錢财,卻增加了廠家的商機,因為消費者不得不又買一個新的。
如果電視機廠商把遙控器設計成無法更換電池,是不是因為遙控器不工作,促使消費者每兩年更換新的電視機?
如果手機廠商把手機設計成無法更換電池,是不是手機的換新年限就會縮短到兩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