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顧
2020年7月7日上午10時許,三門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東城大隊在銀昌路開展“一盔一帶”重點違法行為查處活動中,在對一輛山西牌照的重型半挂牽引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駕駛員神情慌張、言語不清,在對身份進行核實後發現該駕駛員無駕駛證,随後對駕駛員進行了尿樣檢測,發現該駕駛員為“毒駕”,東城大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其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仍繼續駕駛的、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涉及其他違法行為移交治安部門處理。
無證駕駛自不必多說
“毒駕”的危害
甚至比酒駕更加瘋狂
危害更大
毒駕的危害
反應時間慢
反應時間比正常時慢21%
判斷力低下甚至完全喪失判斷
吸毒後人往往會出現幻象,吸毒所産生的精神極端亢奮甚至妄想、幻覺等症狀,會導緻駕駛人脫離現實場景,判斷力低下甚至完全喪失判斷。
毒駕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大多是因為駕駛人在開車前有吸食毒品或者中途毒瘾發作造成,而且引發的交通事故往往是連環撞車、群死群傷,後果很嚴重。
毒駕後駕駛證将被注銷
涉毒駕駛人在兩種情況下會被注銷駕駛證:
一是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的;
二是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或者社區康複措施的。
駕駛人因涉毒被注銷駕駛證後,3年内沒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已滿3年的,才可以重新申請駕駛證。
因吸毒被注銷駕照,需要成功戒毒3年後方可重新申領駕照,不是恢複。
法律鍊接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吸食、注射毒品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對吸毒成瘾的可以根據《禁毒法》的相關規定實施社區戒毒,對吸毒成瘾嚴重的可以實施強制隔離戒毒。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第123号令)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第六十七條第六項規定:機動車駕駛人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複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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