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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子如何調音準
笛子如何調音準
更新时间:2024-08-09 21:01:35

今天聊一聊笛子的音準與音色

笛子如何調音準(初學笛子需要了解音準)1

笛子的音準

音準,是最基本而又不是所有愛好音樂的人都難說清楚的問題。一位頗負盛譽的箫、笛制作師曾說,他所做的箫笛"音準誤差小于一音分"。這不是大話,也不是蒙人,而是說話的人對于音律隻是半知半解的緣故。

首先,一音分的音程概念雖然明确,可是這位制作師卻不知一音分在物理學上的含義。以下作點簡單說明。笛的最低音理當是a1,即440赫茲。比此音低一音分的音為439.75赫茲,它僅比440赫茲低0.25赫茲。這兩個音若同時奏出,需4秒鐘才能出現一個"拍音",目前尚無如此敏銳的聽覺。如今曲笛奏出而能應用于演奏的最高音d4,其頻率為2349.32赫茲,比它高一音分則為2350.68赫茲,該二音卻相差1.36赫茲。這說明同是一音分,在不同的音域,差别是不一樣的。這兩個音若同響,0.74秒就出現一個拍音,人耳稍受訓練即可聽出來。

其次,音準是依據律制為标準的,不同的律制,有不同的音準要求。例如,十二平均律的小二度為100音分,大二度為200音分,而三分損益律的大二度為203.91音分,小二度不僅有相距五個五度級、音程為90.22音分的古代小半音,還有七個五度級、音程為113.69的古代大半音。再如大三度,十二平均律為400音分,三分損益律為407.82音分,純律則為386.31音分。至于我國民間的傳統律制,有人誤認作"七平均律",楊蔭浏先生曾不恰當地給它命名為"等差律"。律制有多種,該以哪一種律制為标準?當然,不同的樂曲,有不同的音準要求:在目前十二平均律普及的情況下,音準要求可以十二平均律為主。這兒我們不談十二平均律的不足之處,也承認從理論上分析笛子可以制作得完全符合十二平均律。但是要做到音準的誤差小于一音分,那隻是奢望。理由很簡單,因為在實際演奏過程中,音準是相對的。

樂器是由演奏者掌握的。人們在演奏過程中總是憑聽覺來調節音高;假若演奏者閉目塞聽,那奏出的旋律一定不能使人滿意。人的聽覺能忍受10音分以内的誤差,隻要不超出這個誤差範圍,便可認定符合音準要求。

樂器是由人掌握的,笛子的音準有時也因人而異。有時我們會遇到以下情況:一支笛子甲吹起來音是準的,乙吹起來音卻不準。那麼這支笛子的音究竟準不準呢?準!因為甲吹起來音程準确便是證據。至于乙吹起來音不準,那是因為乙的"口縫"(上下唇之間吹出口風的縫隙)位置同甲明顯不同的緣故。此時,乙隻要調整口縫位置,笛音就會準确。當然,如今笛子的吹口已開得很大,因口縫位置的明顯差異而導緻音準的變化已屬罕見。此題涉及衆多的音樂聲學問題,故不贅述。

正因為這個問題,制笛工人在校音時,要力求口縫位置不能有明顯變化。本人有時雅興所緻,偶為摯友制支箫或笛,在校音時也是力求口型、運氣情況和口縫位置與對方相同。假若你發現笛子的音不準,可以尋求合适的口縫位置(即合适的管端校正量),而不要随意挖大音孔。假若必須将口縫位置移得很後音才準,此時隻将吹孔挖大一點點,音準自會改善。

笛子如何調音準(初學笛子需要了解音準)2

笛子的音色

笛子的總體音色是清脆、嘹亮,但具體而微卻又有差别。楊蔭浏先生刊于一九三七年《錫報》上《昆曲伴奏之樂器》一文中談及笛,現借抄于後,作為此題議論的開端:"擫之訣有八:曰尖、沙、宕、脆、洪亮、寬敞。凡淨及老生之曲,須吹得宏宕;正旦、冠生,須吹得脆亮;五旦、六旦尖細,而醜副所歌之曲,須吹得斷續。"

楊蔭浏先生對伴奏昆曲各角色時應有的笛子音色所作的概括,十分精到。但是這諸般不同的音色,是一支笛子所能奏出,還是一支笛子隻管一種音色,文中未作說明。

小編認為,影響笛子音色的因素頗多,例如竹子的老嫩、厚薄、粗細,吹孔的形狀,膜孔的位置、大小和形狀等等。竹子老結、厚實、管徑大,音色一定厚實;管徑小,音色必然尖細;管徑稍大而厚薄适中音色一定脆亮。又如膜孔,稍大則宏宕,偏小則尖細。這些都是演奏家和制作技師所共知的,毋須多說。本文拟就演奏方法對音色的影響談點體會。

前文述及,小編在驗證俞遜發先生所提出的"噴角"學說時,曾運用人工吹孔作吹奏實驗。此吹口可在筆者自制的笛子上奏出各音。筆者卻意外地發現,用這種人工吹口在幾支笛子上奏出的音色都比較統一:柔弱而又單調。這是什麼原因?小編猛省,這是因為此時的笛子發聲缺少口腔共鳴的緣故。通過這次實驗,小編有意識地将口腔共鳴配合以氣息控制,使箫、笛的音色變化更加自如。

笛子如何調音準(初學笛子需要了解音準)3

笛子的音域

提及笛子的音域,人們會說,不就是二組半嗎?好象沒有多加讨論的必要。其實不然。

筆者少年時代,所用之笛都為"勻孔笛"(即六個音孔之間距近乎相等)。這種笛的音律适應當時民間音樂的需求。盡管大同樂會的鄭觐文,于一九三一年就設計了音準要求十分接近十二平均律的"律呂式"笛,但是這種笛因不适合民間音樂的要求二未流傳開來。記得一九五五年吾師甘濤教授曾将他的一支十一孔笛贈于我(此笛為張燮林先生設計于三十年代,理當屬于十二平均律),也未見此笛流傳開來。這種舊式的勻孔笛,音域一般為二組,音的發聲不敏銳。

也許有人會說,笛子的音域不必要那麼寬,能有二組半已足夠了。實際上人們對樂器性能動要求,是不會滿足的。趙松庭先生設計"排笛"一事,就是最好的證明:希望笛子的音域更寬一點(不完全是音色和調性對比)。

要把笛子的音域增寬到三組,具有很大的可能性。這有如下的根據。

一支笛子隻有六個音孔,何以能奏出二組乃至更多的音?原來這些音一部分是基音(如低音5——中音4諸音,一部分是第一泛音(如中音5——高音4)還有的屬第二泛音(如-諸音)(高音la-上兩點的高音do)。由此可見,笛子奏出的泛音越多,(如第二泛音、第三泛音、乃至第四泛音),音域越寬。衆所周知,泛音的被激發,可以借助于"泛音孔",(俗稱高音孔),而笛子是不設泛音孔的。假如我們在笛子上增開泛音孔,笛子的音域總該增寬一點吧?

笛子基音及第一泛音的指法為常規指法,第六孔的"叉口"是為了改變該音孔的音高,屬于特例。但是第二泛音全都是交叉指法,這是什麼緣故?弦樂器的泛音有其内在規律:1/2、1/3、1/4……,難道笛子泛音的被激發成聲就沒有其内在規律?勻孔笛的音域隻有十六度,十二平均律的笛子音域可以超出二組半,這不正好說明音孔位置得當與否,對泛音的激發有決定的意義?須知,十二平均律的音程是很接近三分損益律的!何況現今制作笛子,十二平均律也未必地道-實際上靠天然材料竹子制作的管樂器也無法地道。在制作笛子時,音孔位置上下略作挪動絕對不會影響音高,因為我們還可以通過音孔的大小來對音高加以調節。假若我們能認真地通過音孔位置影響泛音的關系作些研究,笛子的音域會增寬。

不同調門的笛,對管徑大小的要求也不同。筆者發現,管徑同管長的比值越小,基音越不容易吹響,甚至無法吹響;管徑同管長的比值越大,泛音的數量越少。正因為這個道理,我們應該加強對此問題的研究。關于管徑同管長的比值,我國古代大多數文獻記載着黃鐘正律是1:30。波姆(Theobald Boehm (1794-1880)在1847年給長笛定型時,也将管徑同管長的比值定為1:30。我不知道波姆的這一規定出于什麼理由,也不知他作此規定是否受中國古代律管影響。但是我們在笛子制作研究中,還是應該重視管徑同管長比值對笛子音域和音色的影響這個問題的。

竹笛的發聲原理是:口中的氣束(口風)經過吹孔邊棱的分劈産生渦旋而發生邊棱音,此音經過一定長度的氣柱諧振而發聲。笛子的音高同管長成反比,同口風力度成正比。吹孔邊棱是影響邊棱音的關鍵,因此吹孔對笛子的音域和音準有着重要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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