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鑒史論
2017年12月13日,陝西省榆林市的清澗縣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案發現場,一輛白色轎車在公路上側翻。左面車輪停留在地面上,右面車輪則陷入水溝裡。
車上坐着一對年輕夫妻,丈夫景某坐在駕駛位,負責開車。妻子劉某則坐在副駕駛位上,挺着個大肚子,已懷孕8個月。
遺憾的是,由于傷情十分嚴重,失血過多,劉某不治身亡,一屍兩命。丈夫景某陷入昏迷狀态,經治療後恢複意識。
從表面上看,這是一起嚴重又普通的交通事故。可警方在現場勘察後,卻發現諸多疑點。諸如,事故緻人身亡,車輛外部損傷卻不大;妻子不幸身亡,坐在駕駛位的丈夫反而安然無恙。
“這個事故太奇怪,太蹊跷了,哪裡都不對勁。”民警皺着眉頭說道。
那麼,如此令警方頭疼的交通事故是否暗藏玄機呢?是否有人為因素牽扯其中?
翻進水溝裡的轎車“是不是車速太快,沒看到水溝,又來不及刹車,就栽到了溝裡。整輛車失去平衡,就側翻了。 ”民警猜測道。
據相關數據統計,全國平均每天發生交通事故的數量高達5萬起。較為常見的事故類型為車輛碰撞,但翻車事故也并不少見。因此,民警最初的猜測保持在一個合理的區間内。
而,随着調查的發展與推進,民警越發感到蹊跷,逐漸推翻了最初的猜想。
“案發現場的監控顯示,車輛在上坡的時候速度較為緩慢,即便遇到大坑或水溝,也有足夠的緩沖。最多颠簸一下,不會造成如此嚴重的側翻。”民警說。
此外,車内人員傷勢慘重,說明車輛的撞擊力也很大,車子外部的損傷應該很嚴重。
然而,民警對車輛進行檢查時,竟發現車輛外部沒有任何痕迹,絲毫沒有經曆過重大事故的痕迹。
警方立刻警惕,開始質疑劉某的死因,并猜測這起事故很有可能是人為制造的。
還未等劉某的屍檢結果出來,劉某父親便急沖沖地趕到派出所報案,并給警方提供了一個驚人的信息。
“我女兒肯定不是出事故死的,她是被人害死的!”劉某父親斬釘截鐵道。
據悉,案發當日淩晨4時左右,劉某家中煤氣的接口突然斷開,天然氣洩露。若非及時發現後緊急處理,屋内的人均會中毒昏迷,無一幸免。
“當時,我女兒跑到我房間,拼命喊我起床,說煤氣漏了。然後我趕緊來到廚房,就看到天然氣管子掉落在地,一直往外漏氣,就連忙關了閥門,打開窗戶透氣。”
回想起當時九死一生的場景,劉某父親仍然心有餘悸。誰承想,剛幸運地逃過一劫,女兒還是死于非命。
對于煤氣事故,民警提出質疑:“會不會是你們忘記關閥門了?或者不小心蹭掉了管子?”
“不可能,我每天睡前都會檢查一遍。天然氣的軟管是用東西固定住的,很牢固,不會輕易脫落。”劉某父親堅定地回答道。
而後,劉某的父親繼續推測:“這管子肯定是被人故意拆下來的,有人要害我們全家!”
兩次“意外”煤氣洩漏與翻車事故相隔不過半天,如此密集的奪命事件确實疑點重重。
是否真如劉某父親所說,這兩起事故都不是事故,而是有計劃、有預謀的殺人事件呢?
其最終目的就是奪取劉某的性命。可劉某懷胎八月,即将臨盆,究竟是誰會如此心狠手辣,要對一位柔弱的準媽媽下手?
審問過程中,劉某母親一直低頭啜泣,感覺心頭仿佛被刀絞一般,疼得難以呼吸。
“女兒沒了,我覺得就是他幹的。他肯定做了虧心事,把我女兒給害了。”
劉某母親口中的“他”正是女婿景某,即劉某的丈夫。正所謂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順眼。為何劉某母親反而會第一時間懷疑自己的女婿呢?
對此,劉家人提供了幾個有力的論證。首先,燃氣管位于家中,外人無法接觸,最有可能下手的隻有身邊的家人。其次,景某夫婦婚後感情不和諧,多次發生争吵,隔三差五鬧離婚。
盡管劉家人如此堅定地指控景某,可民警仍然覺得過分草率。
“按常理說,夫妻鬧矛盾很常見,床頭吵床尾和,再正常不過了。而且妻子懷孕8個月,即将孕育新生命,丈夫把妻子害死,這世界上哪有這種事?”民警一臉狐疑,不願相信。
即便景某與劉某的感情再差,可劉某肚子裡懷的可是景某的親骨肉,父親怎會殘害還未出生的親子呢?
正當民警帶着諸多疑窦繼續調查的時候,景某身上的疑點逐漸顯露出來。
就在案發前幾日,景某用手機搜索了一些問題,還未來得及清除,便被民警調查取證。
“天然氣能讓孕婦中毒嗎?天然氣的危害有多大?天然氣會破壞整個房子嗎?這些都是他查的問題。”民警說。
這一系列問題無疑證明了景某就是拆卸天然氣軟管的“幕後真兇”。可他為何要這麼做?
再者,即便證明煤氣洩漏事件與景某有關,又如何證實車禍是他僞造的呢?畢竟景某當時也在車内,若是情況嚴峻,自己也會一命嗚呼。
随着現場勘驗工作的展開,民警發現了更多關于車禍的可疑之處。
案發當日,景某從榆林市出發,距事故地點210國道清澗九裡山段僅有5公裡的路程。以60千米/時的速度計算,僅需6分鐘便能到達。
“通過測量,我們得到他的車速是每小時56公裡,他整整開了兩個小時。”民警說。
短短6分鐘的路程竟花了2個小時,顯然有悖常理。即便騎一輛自行車,最多20分鐘也能到達,更何況是速度更快的轎車呢?
民警猜測,景某有可能繞遠路去了其他地方,或因某些事情停在了路邊。然而,劉某已死,景某陷入昏迷,民警又該找誰求證呢?
假裝昏迷的丈夫“我們向法醫咨詢過,人昏迷以後是不會發抖的,他的發抖狀态不可能是昏迷的表現。”民警說。
原來,正當民警以為景某不省人事,無法調查取證時,院方便傳來了景某“假昏迷”的消息。
隻見病床上的景某眼睛緊閉,眉頭卻緊鎖,眉毛還時不時抖動一下。最可疑的是,他的身體每隔一會便會抽搐抖動一下,顯然是裝暈。
經醫生診斷,除了臉部的擦傷外,景某完全無恙,連輕微的磕碰都沒有。
妻兒雙雙離世,丈夫還躺在病床上裝昏迷。民警哭笑不得,将病床上的景某搖醒。
景某仿佛“如夢初醒”一般,揉了揉腦袋,裝作迷迷糊糊地說:“我這是在哪?發生了什麼?我老婆呢?”
當民警問及事故時,景某一味裝傻,一再回避,緘口不答。
許久,景某緩過神來,慢悠悠地回憶道:“具體發生了什麼,我也忘了。我就記得當時開着車,迎面而來一輛貨車,為了躲避,就不小心翻溝裡去了,然後我就失去了意識。”
當得知妻子亡故的消息後,景某拼命用手捶打自己,埋怨自己沒有保護好妻兒,留下了痛徹心扉的眼淚。殊不知,那都是鳄魚的眼淚。
另一邊,民警得到了劉某的屍檢報告。結果顯示,劉某乃機械性窒息死亡,生前是被人用東西捂死的。
據調查,劉某死亡的時間範圍裡,身邊有且隻有景某一人。這下,景某的謊言與僞裝不攻自破了。
然而,面對種種證據,景某還是百般抵賴,一再堅持妻子死于肇事事故,與自己無關。
直到警方将案發後妻兒的照片擺在景某跟前時,他的心理防線終于崩塌了。
那一刻,景某的懊悔、心虛與愧疚感湧上心頭,眼圈開始泛紅,鼻頭微酸,喉嚨幹啞,眼淚奪眶而出。
很快,景某對自己的罪過供認不諱,承認是他親手殺害了妻兒的性命。
不過,令人疑惑的是,究竟出于什麼原因,景某要選擇在孩子即将出世的時候痛下殺手呢?
“我實在是忍無可忍了,都是她把我逼到這份上的。”景某的眼神中閃過一絲恨意。
提到妻子劉某,景某總是唉聲歎氣,更聲稱兩人的婚姻一直不順,甚至從一開始就是一個錯誤。
“我們是家裡人撮合的,她的性格比較内向,不是我喜歡的類型,兩個人也沒有共同語言。但是家裡人一直催,沒相處多久,我們就結婚了,算是閃婚吧。”景某無奈地說。
起初,景某認為,日久總能生情,可最終卻事與願違。
“我們結婚一兩年,幾乎都不怎麼說話,也不知道對方喜好,聊天就像對牛彈琴。”
此外,兩人由于三觀不同,在生活上多有摩擦。而悶葫蘆的劉某不願跟丈夫交流溝通,反而多次向娘家人報怨,因而引發了諸多矛盾。
夫妻二人感情不順的案例比比皆是。相處不和諧,完全可以通過溝通協調解決,再不濟也可以離婚。景某為何會起了殺心呢?
子虛烏有的婚外情“她在網上跟人搞暧昧,完了那男子還跑到我家鬧,還威脅我。”景某氣憤地說。
對此,劉某母親也證實女兒确有婚外情的嫌疑。
“有天晚上,那個男的拿着刀把景某的夾克衫拉了一道痕,還在他手上也劃了個傷口。然後景某就跑回來說要離婚,受不了了。”
據景某反映,與妻子有暧昧的男子名叫“張卓”。可民警在調查後卻發現,張卓竟然是景某本人。
“我們在景某家中找到了一部手機,卡主就是張卓。景某的微信和張卓的信息也是綁定的。”警方說。
如此以來,民警幾乎百分百确定,景某與張卓就是同一人。這下,案件的發展越發詭異。
景某費盡心思扮演成另一個男人,與妻子“出軌”,甚至不惜在身上劃出傷口,假裝被情夫威脅傷害,究竟是何用心呢?
經過反複審問,景某總算說出了自己處心積慮策劃這幾次事故的原因:“我就是想給離婚找個借口。”
原來,在這場婚姻中,真正踩紅線的并非妻子劉某,而是丈夫景某。
經民警查證,景某與一名清澗籍的雒姓女子交往密切。兩人關系暧昧,甚至以“老公老婆”互稱。
随後,警方火速找到了雒某,而雒某也很快承認了她與景某的婚外情。
心理學上,有一種名叫“投射效應”的心理傾向,即以己度人,将自己的特點歸因到他人身上。
景某自己想出軌,想離婚,又想尋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便将這個屎盆子扣在了妻子頭上,讓其理虧,好正大光明地離婚,又不落埋怨。
面對這場有違倫理的婚外情,景某并不認為自己有錯。
“她的性格熱情開朗,我們聊得來,有共同語言,我特别喜歡她。”景某說。
當民警問及景某為何不與妻子和平離婚時,景某深深歎了口氣。
“我說過好幾次,不想過下去了,可他們一直逼我,不讓我離,還以死相逼。”
景某不想違抗嚴厲的父母,又不想親手掐斷與心愛女子的感情,便想到了一個荒謬的辦法,即虛構一個人物,污蔑妻子出軌。如此一來,家裡人定然不會反對。
就在這時,妻子劉某突然懷孕,将景某的計劃徹底打亂。
“我知道她懷孕後,沒有一點要當爸爸的高興情緒,反而覺得被牽絆了,覺得自己後半輩子都得跟他們過了。”
在景某看來,孩子不僅不會給他帶來幸福,反而是一塊絆腳石,徹底牽絆了他的人生。于是,他萌發了可怕的念頭:将妻兒一起除掉!
景某
随着孩子越長越大,景某的殺人計劃也提上日程,先後僞造了兩起“意外”,總算除掉了心頭大患,為自己開辟了一條通往自由的道路。
“我當時就想吓一吓她,讓她對我徹底死心,生下孩子後再跟我離婚,沒想到事情做過頭了。”景某說。
發現妻子身亡後,景某不知所措,漫無目的地在路上開着,過了許久才開到案發地,僞造成交通肇事事故。
2017年12月30日,景某被公安機關逮捕,不久後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2020年6月9日,景某被執行死刑。
自此,這起殺妻棄子案徹底結束。無論景某事後多麼悔恨,妻兒的生命都無法挽回。他犯下的過錯,永遠都不會得到諒解。
曾經的他,原本也是一個被束縛在婚姻圍牆中的可憐男子,可一步走錯,滿盤皆輸。當親手染上妻子孩子鮮血的那一刻,他已經無法回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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