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燕子丹
“很多次走在路上打開音樂APP,一下子就跳轉到京東或者淘寶頁面上,剛開始我懷疑是手機出了問題。後來我發現,這竟然是一種廣告設計。”
小陳今年讀大三,最近他發現手機總會莫名其妙跳轉到廣告上,讓人不勝其煩。
記者發現,有不少網友都曾吐槽,各種手機應用的啟動廣告悄然變成了“搖一搖”,用戶輕微搖動或身體扭動都可能觸發廣告界面。
作為一個電子工程專業的學生,小陳懷疑,這些應用之所以能夠頻繁地觸發廣告,其實是調用了手機中的陀螺儀傳感器權限。通過傳感器,用戶輕微移動就有可能産生“搖一搖”的效果。所以也就導緻了很多人明明感覺自己沒有動作,卻觸發了跳轉的鍊接。
“我并沒有同意這些APP調用我手機中的這項功能,然而卻難以阻止這些APP繼續支配我的手機。”小陳說。
早在2021年7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就啟動了互聯網行業的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應用軟件啟動彈窗欺騙誤導用戶、強制提供個性化服務,彈窗整屏為跳轉鍊接、定向推送時提供虛假關閉按鈕等等問題。包括百度、阿裡、騰訊、字節跳動、新浪微博、愛奇藝等68家頭部互聯網企業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然而風頭一過,防不勝防的彈窗廣告搖身一變,用“搖一搖”的形式再度來襲。
為什麼手機應用廣告亂象屢禁不止?據一位廣告業内人士透露,原來的彈窗廣告轉向“搖一搖”,除了能打當前法規的“擦邊球”外,更因為廣告的閱讀數據和點擊量都大大超出了預期。
“因為這種投放方式讓廣告觸發非常簡單和快速,這兩年流量成本逐年上漲,廣告的曝光量和點擊率持續走低,而現在開屏廣告搖一搖,隻要你打開APP稍微晃動一下,手機就自動打開廣告。平台獲取了曝光量,賺取了廣告費,對于廣告主而言,能夠将成本相對低的廣告投送在大衆面前,這也是他們樂于看到的。”這位廣告業内人士說到。
工信部:要求互聯網企業合理設置開屏信息跳轉方式
1月2日,工信部曾在人民網“領導留言闆”中,對手機“搖一搖”廣告煩擾問題做出回應:近期,發現部分企業采用“搖一搖”、“扭一扭”作為跳轉鍊接,用戶在非知情自願的情況下,僅輕微搖動或扭動即誤導用戶觸發頁面跳轉,給廣大用戶帶來了困擾。工信部已組織召開專題會議,要求涉及的主要互聯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優化參數設置,合理設置開屏信息跳轉方式,切實尊重用戶真實意願,保障用戶合法權益。
律師:涉嫌侵犯用戶自主選擇權
這些App通過“搖一搖”實現進入廣告,是否調取了手機的某項傳感數據,這又是否侵犯消費者的權益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三章四十四條規定,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标明關閉标志,确保一鍵關閉。
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少春律師認為,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針對此類app開屏廣告,用戶無意中搖動,比如在走路、坐車等情況下就直接跳轉廣告頁面,但是這些跳轉廣告卻不是消費者本身的目的。因此,商家的上述行為,實際上屬于以誤導方式誘使用戶進入其廣告界面,系變相強制消費者閱讀廣告,涉嫌侵犯了用戶的自主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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