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市區最低工資标準的通知》,以下是全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市區最低工資标準的通知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标準的通知》(浙政發〔2021〕22号)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從2021年8月1日起,将我市市區最低月工資标準調整為228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标準調整為22元。
各縣(市)應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單位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研究确定當地最低工資标準予以公布,并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前發《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市區最低工資标準的通知》(杭政函〔2017〕161号)同時廢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7日
來源 杭州日報
值班編輯:王莉莎 責任編輯:胡碧瑢
主編:趙婧 終審:沈利、唐吟、劉震、餘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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