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愛迪生,人們首先想到他發明了電燈,其實,他無意中還做出了另一個貢獻。
1893年,愛迪生憑借自己的電影技術建立起世界上第一座電影攝影棚,并在1903年帶領公司團隊攝制了第一部故事片《列車搶劫》。1908年,愛迪生獲得發明電影放映機專利權,成為當時電影業獨一無二的“龍頭老大”。
這個時候的愛迪生已經敏銳地察覺到,電影業将會成為一個财源滾滾的行業,于是,他開始利用自己掌握的電影技術專利進行布局。1909年初,有七家美國電影公司和兩家法國電影公司組成了“電影專利公司”,這個公司完全由愛迪生操縱。他下一步的打算是以這個公司為基礎,控制全球的電影業。
愛迪生憑着自己在制作、放映電影方面的專利技術從美國電影業中獲利驚人,比如,他要求美國所有電影院每周都要向他的電影專利公司繳納5美元的專利使用費,電影發行商則必須每年繳納5000美元的專利使用費。不經電影專利公司的允許,任何人不能攝制、放映任何電影。愛迪生就是要把電影制作、發行、放映的所有環節都壟斷在自己手中,确保自己能夠得到源源不斷的巨額收入,但這嚴重阻礙了美國乃至世界電影業的健康發展。
不久,一些電影制作人開始反抗,他們成立了自己的電影公司,開始攝制并發行電影。對此,愛迪生采取了兩種手段,一是發起法律訴訟,二是建立一個龐大的商業間諜組織,對這些電影公司進行嚴密監視,然後雇傭流氓打手去進行破壞。這些電影公司奮起還擊,雙方常常因此大打出手,甚至爆發武裝沖突。
事實已經非常明顯了。雖然愛迪生的确對當時的電影業做出了巨大貢獻,但他的壟斷行為擾亂了電影業發展的正常秩序。該怎麼辦呢?
對此,一些制片商去國外發展了,另外一些制片商雖然沒出國,卻打算遠離愛迪生的“勢力範圍”去拍攝、放映電影。往哪裡去比較好呢?他們開始考慮去美國西海岸的加利福尼亞州,那裡陽光明媚,氣候溫和,非常适合拍攝電影,關鍵是離愛迪生的“勢力範圍”非常遠,如果愛迪生要打官司或者去搞破壞,成本會非常高,而且加利福尼亞州的法官對愛迪生的所作所為早有耳聞,即便愛迪生把官司打赢了,他們也不會認真執行。
漸漸地,越來越多的制片商來到了加利福尼亞州。1910年初,美國某著名導演帶人到加利福尼亞州的洛杉矶尋找适合拍電影的地方。他們從洛杉矶一路向北出發,來到了洛杉矶郊外的一個小鎮,這個小鎮就是後來大名鼎鼎的好萊塢。他感到這個地方從各個方面來看都非常适合拍電影,于是,那些不堪忍受愛迪生欺壓的電影從業者也紛紛來到了好萊塢。
對此,愛迪生則進行了詳細調查,決心把這些電影公司都告上法庭。可是,正當愛迪生緊鑼密鼓地準備發動一場大型訴訟時,他自己卻被告上法庭了。這場官司讓愛迪生措手不及。
不久,他的公司就被法庭宣布為非法的托拉斯,最終破産。與此同時,愛迪生的那些專利紛紛到期,這大大解放了美國電影從業者的手腳,他們紛紛在好萊塢大展拳腳。很快,“世界電影之都好萊塢”的說法就傳遍了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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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昕 曜
來源|《百家講壇》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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