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把深夜稱為“三更”和“半夜”,還要從古人的計時習慣說起。古人對白天和黑夜的計時和稱呼都不相同,白天說成“鐘”,黑夜說成“更”或“鼓”,這一點,我們從現在古人留下的鐘樓鼓樓上也能看得出來。在古代,城鎮都設有鐘樓鼓樓,晨起要撞鐘報時,所以白天都稱為“幾點鐘”。古人把一夜分為五更,除夕夜的“一夜連雙歲,五更分二年”就是這個意思。
夜晚巡夜人員打擊梆子,以點數報時,所以夜晚時間就稱為“更”;有的地方是用擊鼓方式報時,所以夜晚的時間還稱為“鼓”,所謂的“幾更天”或者“幾鼓天”都是這個意思。我們常說的“晨鐘暮鼓”也是源自這裡。《紅樓夢》在大觀園裡過元宵節那一章中說:“天未二鼓,戲演的是《八義》中《觀燈》八出;三更時,賈母聽罷女先生的《鳳求鸾》;四更時,鳳姐兒的笑話也講完了,元宵節終于‘聾子放炮仗——散了’。”這就是“更”“鼓”用得最為明顯的例子。
古人的一更相當于現在的19點到21點;二更是21點到23點;三更是23點到淩晨1點;四更是1點到3點;五更是3點到5點。三更為子時,正是半夜時分,也是夜間最為寒冷的時候,所以賈母這時說“怪道寒浸浸的起來”。賈府的元宵節鬧到“四更”,也就是我們現在說的淩晨三點左右,可見賈府的元宵節是非常熱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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