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 | 新華社
4月12日,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标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标準,現予以發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實施。《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标準的發布,意味着中國電子煙長時間以來無國家标準生産階段的結束,對行業具有重要意義。
國家标準《電子煙》由全國煙草标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國家煙草專賣局。記者查閱《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标準具體條款發現,所有的電子煙産品都必須依照國标進行生産,按照國标允許添加的101種添加劑進行限量添加。霧化物中的煙堿濃度不應高于20mg/g,煙堿總量不應高于200mg。
同時,《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标準對電子煙釋放物中甲醛、乙醛、丙烯醛等物質的釋放量進行了嚴格規定,并要求電子煙煙具應具有防兒童啟動功能和防止意外啟動的保護功能。
3月11日,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電子煙管理辦法》《電子煙國家标準(二次征求意見稿)》,提出自5月1日起,全面禁止銷售煙草口味以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
2017年10月,電子煙國家标準制定計劃下達,但自2019年6月開始,這一計劃的狀态一直停留在“正在批準”。直到2021年10月,這一計劃的狀态突然退回為“正在審查”。2021年11月30日,《電子煙》國家标準(征求意見稿)發布,在電子煙煙具、霧化物、釋放物、産品标志等方面做出強制性規範。
來源: 潇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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