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制度是對勞動力群體的一種社會保障,職工到了應該退休的年齡,就應該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這不僅是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的表現,更是惠及民生的一件大事。
然而,由于從事的實際工作環境和難度懸殊很大,有兩類人盡管未到退休年齡,也可以提前辦理退休。
一、理性退休利國利民
按照我國現行的退休制度,男性在60周歲,女性在55周歲,可以按照國家的規定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也就是正點退休。
這是因為按照正常的生理軌迹,在這個年齡點我們的身體狀況已經不适應繁重的工作節奏,應該是頤養天年的最佳時段。
在以前,尤其是幹部制度沒有改革之前,領導幹部是沒有退休這個規定。也因此上我們在媒體上經常可以看到很多的領導都是老态龍鐘,可謂是活到老幹到老。
小平同志第二次回歸之後,主持中央大局,敏銳地認識到我國要想繼續發展,就應該實現幹部隊伍的年輕化知識化,為此推動了我國幹部制度的一場革命,這就是今天的退休制度。
從上個世紀七十年代末開始,我國的退休制度得到人大的審批,在全國範圍内正式推行,至今已經過去半個世紀。
實踐證明,從幹部的退休離休,到職工的退休制度的推行,給我國的經濟建設帶來巨大的新生力量,也給年青一代提供了廣闊的彰顯才能的舞台。
隻不過,随着進入新的世紀,我國也出現老齡化的問題,這應該說是一種自然規律。針對這一情況,社會上開始出現延遲退休的一種要求。這一方面是随着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在六十歲的時候依舊是精神抖擻,活力四射,在這個時候叫他們噶然停止上班做工,貌似有點為時過早。
更重要的是,在國際上,六十歲的人還處在當打之年。尤其是在領導位置上,甚至是一些關鍵的技術崗位,老同志還是處在發揮老到的經驗和技術絕活的最佳時機。
也算是與時俱進,我國在千年計劃裡,首次提出了延時退休這個政策,現在已經開始在一些城市和地區做試點工作。
二、提前退休惠及民生
凡事有進就有退,退休政策也是這樣。一方面我們推薦和支持延時退休,以便叫老同志繼續發揮餘熱。另一方面,對于具體的工種和崗位,我們更贊成提前退休。
根據國家的相關政策,有以下兩類人員可以提前辦理退休手續。
首先就是在事業編制的,凡事上班時間在20年以上,離正常退休年齡在五年之内的,國家支持這些工作人員可以在自願的基礎上提前退休,這樣可以節約編制,為年輕人騰騰地兒。
那麼對于在企業上班的職工來說,上班時間達到或超過25年,且男性年滿50歲,女性年滿45歲,在自願的基礎上,可以提前退休。
對于在企業連續工齡滿三十年,男性年滿53歲,女性年滿48歲的,也可以提前辦理退休手續。
按在類别來劃分,其實這前三者算是一類,是在正常崗位上連續工齡達到要求,且年齡基數也符合要求的,屬于可以提前退休的檔次。
我們說的另一類就是在特殊工種和崗位上工作的人們。比如高架工,電焊工,高溫作業工,長期從事野外作業的電力部門的外勤工,井下作業工,此外還有高風險高污染的工種。
值得注意的是,從事這一類高風險作業的人,隻要連續工作在十年以上,就可以正在單位的統一安排下對自己的身體做一檢查,隻要符合要求,就可以享受提前退休的優惠政策。
當然這也不能一概而論,最先決的條件是,經過第三方檢查,這些人已經或者正在喪失勞動能力,在自願的基礎上,不管年齡多寡,他們可以提前辦理退休手續。
結論
退休政策是黨和國家賦予人們的權利,也是建立和諧社會的内在要求。我們一方面要結合實際合理延遲退休,更要根據實際情況提倡和允許提前退休。
其實該推遲的推遲,該提前的提前,這才符合辯證唯物主義,這才是最大的民生,更是是人性化處理勞動關系的惠民舉措。
我們一方面要提高全民素質,這樣一來有更多的人能夠盡顯自己的英雄本色,另一方面更要照顧好弱勢群體,就好比這些已經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們,他們畢竟也是社會主義大家庭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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