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子戲法源自英文中的“hat trick”。通常球員在單場比賽中打進三球,被稱為“上演了帽子戲法”,這一說法普遍應用于足球領域,CCTV5的解說員帶着一口北京口音在世界大賽現場喊“C羅上演了帽子戲法兒,帽子戲法兒!”的聲音令人印象十分深刻,不過實際上這種說法最早來自于其他運動項目。
關于帽子戲法誕生的記載,百科中是這樣說的:
帽子戲法最早出現在1858年。當年,闆球手HH·斯蒂芬森連續3次擊中門柱得分而被獎勵一頂帽子, 是第一個獲此獎勵的闆球手。“帽子戲法”(英文為hat-trick)作為一個專用詞出現在印刷品中是在1878年。後來,“帽子戲法”被廣泛應用于體育比賽中。
關于進球數的其他說法
除了來自英文的“帽子戲法”之外,在中國,對于單場進球2-5粒都有不一樣的說法:打入兩球叫做“獨中兩元,梅開二度”,打進三球叫做帽子戲法,打入4球叫做“大四喜”,打入5球叫做“獨中五元,五子登科”。
“帽子戲法”的衍生用法
久而久之,除了進球數之外,這個名詞還可以用來比喻其他行為接連發生三次,例如阿根廷前鋒帕勒莫著名的“點球不進帽子戲法”,即一場比賽罰失三粒點球;或者說前中超中場球員徐亮的“定位球帽子戲法”,指的是通過點球,任意球等手段打入3球;以及一些門将的“失誤帽子戲法”,指的是接連三次上演低級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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