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的佛甲草和常春藤為什麼連芽都不發?請你們按照合同約定安排技術人員過來查看。”2018年3月的一天,河南的周女士心急如焚地撥通種子出賣方的售後電話。在要求周女士發送了訂單交易号、現場照片以及播種方式後,售後人員以周女士未嚴格按照科學種植要求作業,出售種子均有合格檢測證書,當地氣候、水土不符合種植要求為由推托。最終,周女士無奈接受了賣家給出的“種植過失”的解釋。
然而,周女士不知道,賣家出售給她的原本就是發不了芽的僞劣種子,賣家更沒有什麼技術人員可派。周女士更不知道的是,被這家種子公司出售的“問題種子”困擾的不隻是她一個人。
優質種子不出苗
是“種植過失”嗎?
四川省儀隴縣是遠近聞名的現代畜牧業重點縣。2018年2月的一天,該縣的養牛大戶張老漢在兒子的幫助下,在互聯網上購買了4000餘元的草種,該草種含5類品種,均為産量較高的優質草,這些草都是供牛食用的。然而,在播下5類草種後的一年裡,種在近50畝地上的草種長勢堪憂,除極少部分長出來外,大部分播種下去的種子呈現出沒有發芽、長出的草和原定種子不匹配的情況,耗費了數萬元租地、整地的張老漢父子倆傻了眼。打電話向公司咨詢後,父子倆也自認倒黴,接受“種植過失”的結論。
對于這些“有問題的種子”,最早選擇報警的是做建築工程的李先生。
“這裡是全國最大的種子批發市場,經營着各類優質的花草種子,并有專門的技術人員進行種植輔導……”精美的網頁設計、專業的語言、詳細的各類花草種子目錄,讓苦于尋找優質種子的李先生激動不已。為盡快通過所承建工程中的綠化驗收,李先生在網上找到這家種子批發公司,謹慎的李先生在向對方索要了企業資質、草種檢測說明書、公司成功案例後,才與對方簽訂了電子購買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在收到種子後支付了32萬餘元種子貨款。
“種子如果能在30餘畝的空置地上順利地發芽,工程款很快就能夠結清。”在接下來的一個月關鍵生長期内,李先生幾乎每天都會去查看種子的生長情況,并按照賣家所說的方法悉心進行定期維護。然而,一個月後,等來的不是郁郁蔥蔥的優美草坪,而是稀稀拉拉、參差不齊的幾根小草,草種的出芽率非常低。直到7月,這塊30餘畝的草坪仍似荒草地一般。
到底是哪裡出現了問題?李先生查看了周圍同期工地上其他種子的生長情況後,發現别人家的草種出苗後長得都很好,唯獨自己家地裡沒有長出苗來,很明顯,肯定是種子本身的問題。
憤怒的李先生立即報了警,随着公安機關偵查工作的展開,一個以互聯網為銷售平台、專門經營僞劣種子銷售的團夥浮出水面。據不完全統計,該案的數百名被害人遍布江西、雲南、廣東、河南等數十個省份,多地生産遭受特别重大損失。
2018年5月30日公安機關對此事進行立案偵查,同年8月1日,李鑫、張興、張金海等人被抓獲歸案。
靠網絡競價排名
發展種子業務
在江蘇省沭陽縣某電商産業園内,數十名客服人員正在緊張地忙碌着,部分售後人員還就客戶反映的問題進行解答,在公司的倉庫保管區,兩名庫管員正在按照訂單上的地址進行分裝發貨……案發前,李鑫的公司經常是這樣的一派熱鬧、忙碌的景象。
進出豪車、出手闊綽、年輕有為,這是身邊熟悉李鑫的人對他的評價。自2014年以來,短短的幾年間,從小打小鬧搞花草批發到在互聯網上經營各類花草種子賺得盆滿缽滿,李鑫的創業非常成功。作為如今坐擁數十個花草種子類互聯網平台的創業者,擅于鑽營的李鑫深切體會到了種子市場和互聯網的跨界組合帶給他的是“曆史機遇”。近年來,李鑫的公司在沭陽本地花草市場越做越大,并迅速在周邊城市擴展市場。
李鑫的公司雇用張興、張金海等人成立花草部、蔬菜部,利用一些網站的競價排名服務進行商業推廣,銷售蔬菜、花卉、草坪種子。從到北京、山東、雲南等地批發廉價種子,到親自招聘面試員工、組建互聯網營銷團隊、進行話術指導、統管财務,在李鑫的花草種子市場布局中,網絡營銷是其業務轉型中最重要的一環。
“我們的客戶主要通過網絡渠道,集中在互聯網搜索關鍵詞後直接點擊打開我們網站後進行咨詢這類客戶,一般情況下,隻要是搜索花草種子,客戶基本都會咨詢我們。”為了進一步發展客戶資源,業務鼎盛時期,李鑫增設了20餘個花草種子類的網站,不惜花費高價對這些網站進行維護、設計、包裝、引流等。
在李鑫看來,網站的投入是其運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比起在第三方平台開設店鋪,自己經營網站會更為安全、更能做好客戶資源的拓展。截至案發前,李鑫在網站運營和維護上花費近60萬元。
據負責網站日常運營的葉俊交代,為防止客戶流失,他協助李鑫将經營的數十個網站都置頂到網站排名前列,客戶咨詢到的網站一般都是李鑫的網站。如果客戶覺得不滿意,想要貨比三家,換一家網站咨詢,很大概率還是在李鑫的公司下單。
即使客戶出價再低
也一定要把單子做成
2017年3月的一天,曾從事推銷信用卡工作的俞慶波在浏覽當地一招聘網站時發現,一家線上經營種子的公司正在招聘人員,從招聘内容上看,工資待遇和辦公環境均比他當時的工作要好得多。于是,俞慶波去該公司應聘。在順利辦完入職手續後,對花草種子相關知識了解少之又少的俞慶波拿到了一本由公司印制的營銷話術,裡面詳細列舉了各種客戶常見問題的解決方案,而真正對花草種子的類别、名目、種植條件等記錄則基本上沒有。
“我們線上銷售人員一共有12人,最多的時候有23人,大部分都沒有經過種子知識方面的專業培訓,因為我們網站上挂出銷售種子的價格大部分低于市場價格,再加上我們許諾的後期會有技術人員‘一對一’指導、貨到付款和售後跟蹤回訪的服務,所以銷量也一直不錯。”
如果客戶發現種子有問題,要求賠償損失,俞慶波等銷售人員便以氣候、土壤、水分、種植技術等導緻不出芽,或者就說長出的品種就是客戶所需品種,可能因為南北方差異叫法不同為由而拒絕承認種子的質量問題。如果客戶追得比較緊、金額又比較大的話,公司會賠償部分購買種子款項以安撫客戶防止其報警。
在該案中,大部分被害人或認為沒有證據證明種子質量有問題,或嫌麻煩,大都選擇不報案,緻使李鑫等人賺得缽滿盆滿,還一次次逃脫法律的制裁。
精美的網頁設計、低于市場價格的花草種子,集客服、設計人員、倉管、财務、行政于一體的專業化團隊,在李鑫的經營下,公司的發展逐漸趨于規模化,業績也在不斷增加。
“無論金額大小,出價多少,即使客戶出價再低也一定要把單子做成,目的就是要留住客戶。如果客戶需要的種子公司沒有或者出價太低,我們就會發外觀相似但價格相差巨大的品種,如黑麥草是售價6元錢一斤,狗牙根是40元一斤,客戶對狗牙根的出價是30元一斤,如果公司提供真的狗牙根肯定會虧本,所以就用黑麥草去冒充。如果顧客要百慕大品種,如果我們手裡剛好沒有這個品種,就會用黑麥草去冒充百慕大……”案發後,公司營銷部的負責人張興道出了網站運營中牟取不當利益的重要手段。
随着花草種子業務越做越大,網絡銷售平台上的客戶轉化率問題成為當下李鑫等人急需解決的問題,為了進一步騙取客戶的信任,李鑫想出委托張興找他人私刻包含種業公司、檢測中心、合同專用等10餘枚公章的方法,以便更好地開展其所謂的“業務”。假公司、假種子、假檢測報告,他們用得很順手,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連李鑫自己都分不清楚經營的種子項目哪個是真哪個是假。
檢察官逐一核實
确定涉案種子品種和銷售金額
在李鑫等人的辦公室裡,警方查獲了大量銷售賬本、100餘部用于聯系客戶的手機等通信工具及數十枚假章、假公司營業執照等。
經查,2016年2月至2018年5月案發,李鑫注冊成立“花香谷園藝”“萌發園藝”“萬物生園林綠化”等公司,并先後建立“立新種業”“百花園種業”等數十個銷售種子的網站,在沒有取得種子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購買商業網站競價排名服務等網絡營銷手段銷售甜玉米、蔬菜等農作物種子以及各種景觀用花卉種子、綠化用草種等。
李鑫私刻上述虛假公司的印章,僞造“種子質量檢驗合格證”,雇用張興等十餘名人員在上述網站擔任客服人員,通過網上銷售、郵寄的方式向全國銷售種子。為了獲取更多的利潤,李鑫等人采取摻入不發芽的種子及以次充好等手段進行虛假銷售,非法獲利116.8萬元,其中農作物種子獲利17萬元,餘下為花草種子獲利。
2018年11月7日,偵查機關将該案移送沭陽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對案件證據材料進行了詳細梳理,并從案件事實、證據、定性及最後犯罪數額的認定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分類審查。
審查起訴期間,承辦檢察官先後購買了多部相關專業書籍,并對每個品種的界門綱目科族屬種進行一一區分,就案件中涉及的每種花、每種草、每類蔬菜的各品種進行逐一核實。最終确定出涉案種子的品種和銷售金額。
2019年1月10日,沭陽縣檢察院以李鑫等13人涉嫌銷售僞劣種子罪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
在法院審理階段,檢察機關對該案其他犯罪事實進行追加起訴,同時就種子鑒定程序、電子數據來源等問題先後兩次向法院申請延期審理。因該案系全省首例,涉及面廣,屬于新類型重大複雜案件,2019年9月,沭陽縣法院向宿遷市中級法院申請延長審理期限。
今年6月19日,該案在沭陽縣法院開庭審理。檢察機關認為,李鑫等人銷售僞劣花草種子的行為同時構成銷售僞劣産品罪和銷售僞劣種子罪,屬于想象競合犯,應擇一重罪處罰,因此認定,李鑫等人的行為構成銷售僞劣種子罪。
經過激烈的法庭辯論環節,法庭采納了檢察官的全部公訴意見。
6月28日,法院一審以銷售僞劣種子罪判處被告人李鑫有期徒刑七年零三個月,并處罰金100萬元;以銷售僞劣種子罪、僞造國家機關證件罪等分别判處被告人張興、張金海、俞慶波等人拘役五個月至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不等刑罰,各并處一定數額的罰金。
在購買農資交易過程中,農民往往處于弱勢一端,很難具備甄别種子的專業知識與技能。檢察官提醒廣大農民朋友,在購買種子時,要擦亮眼睛,增強識别能力。購買之前一定要仔細查看對方的銷售資質、種子質量檢驗合格證等,查詢無誤後再購買,不要盲目相信網絡推廣,另外也可以通過試種确認出芽率和品種,并且保留相關購買憑證、試種種子樣本等。購買了假種子,要及時向農業、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舉報,維護合法權益。
(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
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陳 穎 劉新娟 宋廣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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