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是企業的根本。
在疫情的影響下,大部分企業的經濟效益都有明顯的下滑,而更讓企業擔憂的其實是“三胎”的全面開放。
四期女員工管理是企業用功的敏感地帶,分别是指處于醫療期、孕期、産期和哺乳期的女性勞動者。實踐中,這類人群是勞動争議的高發人群,在這個“談孕色變”的時代,“三孩生育政策”的出台再一次使“四期女職工”成為了熱搜的常駐話題。
勞動法對四期員工有特殊的保護,企業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觸犯禁忌。但同時也讓很多人鑽了空子,比如“休完産假就走人”、“泡病假”等。然而大部分企業對四期員工的管理還僅停留在“一胎時代”,存在很多風險。
如何處理好四期女職工的各種勞動相關問題,将成為企業關注對絕對重點,更是勞動法律師必須要掌握的關鍵技能。
企業用工管理隻是法務日常工作中的一部分,一名優秀的大法務還需要同時具備合同起草審查、章程起草、公司法财稅等諸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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