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官方網站公示信息顯示,廣州中輝房地産代理有限公司因促成房屋租賃交易後,未向廣州市房地産租賃管理所報送該房屋租賃信息,違反了《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被處罰。
《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房地産中介服務機構提供租賃經紀服務的,應當告知房屋租賃當事人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并每半個月将通過本機構中介服務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姓名、房屋所在地的具體情況告知市房地産租賃管理所。
經查明:該企業于2010年7月14日促成了承租人範露向出租人陳小敏承租位于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573号604房出租屋,未向廣州市房地産租賃管理所報送該房屋租賃信息。
根據《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相關規定,2010年10月21日,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對該企業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一、對相對人的違規行為予以警告。
二、責令該企業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天内,将該公司自2009年1月1日以來未按《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報送的房屋租賃信息,報送給廣州市房地産租賃管理所。
根據企查查官方網站搜索信息了解到,廣州中輝房地産代理有限公司自1998年成立,注冊資本為50萬元人民币。該企業始終專注服務于房地産代理行業,具有專業代理資質以及優質的服務經驗和一定社會知名度。公司積極拓展多元化的地産關聯業務,配合未來市場需求。經營範圍包括:住宅、商鋪、寫字樓及專業市場的租售策劃代理、代理交易過戶、繼承贈予、抵押抵款、住改商用等範疇。近年來該企業榮獲羊城“十佳陽光服務中介公司”及“陽光中介房改房專家”稱号等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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