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甲:頭體長42-92厘米,尾長28-35厘米,體重2-7千克;鱗片與體軸平行,共15-18列。尾上另有縱向鱗片9-10 片。鱗片棕褐色,老年獸的鱗片邊緣橙褐或灰褐色,幼獸尚未角化的鱗片呈黃色。吻細長。腦顱大,呈圓錐形。
栖息于丘陵、山麓、平原的樹林潮濕地帶。喜炎熱,能爬樹。能在泥土中挖深2-4米、徑20-30 厘米的洞。末端的巢徑約2米。以長舌舐食白蟻、蟻、蜜蜂或其他昆蟲。
分布于不丹、中國、印度、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緬甸、尼泊爾、泰國和越南。
穿山甲頭體長42-92厘米,尾長28-35厘米,體重2-7千克;吻細長。 腦顱 大,呈圓錐形。具有一小眼睛,形體狹長,全身有鱗甲,四肢粗短,尾扁平而長,背面略隆起。不同個體體重和身長差異極大。頭呈圓錐狀,眼小,吻尖。舌長,無齒。耳不發達。足具5趾,并有強爪;前足爪長,尤以中間第3爪特長,後足爪較短小。全身鱗甲如瓦狀。鱗片與體軸平行,共15-18列自額頂部至背、四肢外側、尾背腹面都有。尾上另有縱向鱗片910 片。鱗甲從背脊中央向兩側排列,呈縱列狀。鱗片呈棕色,腹部的鱗片略軟,呈灰白色,老年獸的鱗片邊緣橙褐或灰褐色,幼獸尚未角化的鱗片呈黃色。鱗有三種形狀:背鱗成闊的菱形,鱗基有縱紋,邊緣光滑。縱紋條數不一,随鱗片大小而定。腹側、前肢近腹部内側和後肢鱗片成盾狀,中央有 龍骨狀突起 ,鱗基也有縱紋。尾側鱗成折合狀。鱗片之間雜有硬毛。兩頰、眼、耳以及頸腹部、四肢外側、尾基都生有長的白色和棕黃色稀疏的硬毛。絨毛極少。成體兩相鄰鱗片基部毛相合,似成束狀。雌體有乳頭1對。和同屬中的其他物種的差别是耳朵露在外面。
穿山甲是特化物種、視覺基本退化、尤以嗅覺靈敏。 穿山甲的肝髒不大,肝解毒功能弱,免疫系統弱,屬于單室胃,胃中披着角質膜, 胃腺 部的黏膜處密布許多呈"S"型的皺襞,借吞食時吞進胃中的小砂石将食物磨碎。穿山甲腸管表面平滑,小腸長。
栖息于丘陵、山麓、平原的樹林 潮濕地帶 。中華穿山甲生活于各種各樣的栖息地,包括熱帶森林、 針葉林 、 常綠闊葉林 、竹林、草原和農田。
喜炎熱,能爬樹。能在泥土中挖深2-4米、徑20-30 厘米的洞。末端的巢徑約2米。以長舌舐食白蟻、蟻、蜜蜂或其他昆蟲。猛獸、猛禽為天敵,偶爾遭家犬襲擊。
中華穿山甲過着孤獨的生活。雖然它們是高度陸地動物,但它們也完全有能力攀爬樹木,還有很好的遊泳能力。穿山甲經常緩地慢移動四肢,用自己的指關節,其前爪卷曲在下面,産生一些非常獨特的足迹。偶爾,它們可能會擡起後腿,身體更加直立,前肢保持在空中,這也是攻擊白蟻巢穴時所采取的姿勢。
穿山甲長長的爪子挖掘出一個白天睡覺的洞穴,在傍晚則四處去尋找食物。中國穿山甲視力不佳,但不依賴于視覺,而是依靠氣味來尋找獵物。它們利用其強大的前爪打破白蟻或螞蟻巢,然後用它長而粘的舌頭将昆蟲舀進嘴裡。在進食時,穿山甲可以閉合其鼻孔和耳朵,以防止叮咬昆蟲蜂擁而生,而厚厚的眼睑可以遮擋眼睛。因為它們缺乏牙齒,所以它們的膳食是在肌肉胃中被磨碎。
穿山甲在亞洲被廣泛獵殺,以作為食物及傳統藥物使用。該物種在其原生栖地均大幅減少,中華穿山甲自1990年起列入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附錄二中,表示任何從野外捕獵的商業用途均被禁止。在多個不同國家及地區均禁止出口及貿易,包括孟加拉、中國、印度、老撾、緬甸、尼泊爾、台灣、泰國及越南等。在中國屬于 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禁止捕殺和食用,非法捕殺、走私或販賣,可被判監5年以上有期徒刑,案情嚴重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該物種列入《 華盛頓公約 》附錄二,2000年為主要用于商業目的的野生捕撈标本建立了零 出口配額 (CoP11)。它在所有分布的國家均立法為受保護的物種(不丹除外)。
在中國穿山甲被列入國家 野生動物保護法 ”II類保護物種(1989年)。它還列入“實施保護 陸生野生動物 條例”(1992年)和“ 瀕危野生動物 和植物 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 條例”(2006年)。在2000年得到進一步保護,這兩項司法解釋确定了專門懲罰涉及穿山甲販賣罪行的标準。同樣, 中國國家機構 在2007年發布的通知加強了對傳統藥物包括穿山甲物種的監管,意味着穿山甲的狩獵許可證将不再被簽發,現有的穿山甲稱重入庫,庫存将被驗證、認證,庫存貨物受試者僅通過醫院等指定網點進行零售業務。
在香港特别行政區,該物種受到1976年“野生動物保護條例”(1980年修訂,1996年)和“2006年動物和植物瀕危物種保護”的保護。
在台灣,所有穿山甲在1990年8月起,根據1989年“野生動物保護法”(1994年修訂)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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