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10時48分許,吉林高速公安延吉分局民警在珲烏高速公路延吉北站口對過往車輛進行安全檢查時,集成平台預警一輛車号牌為吉H**520的小型轎車存在車輛超期未年檢的違法行為,民警立即對該車進行攔截檢查。
民警攔截到該車輛後,對車輛超期檢驗的駕駛員金某某進行告知。當詢問其是否知情時,金某某稱車輛不是自己的,沒注意到車輛該年檢了。此時,民警發現駕駛員竟然穿着拖鞋駕駛車輛,駕駛員表示最近天氣太熱,所以沒有考慮到駕車安全這一點。随即民警督促駕駛員換掉了拖鞋,民警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金某某實施的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違法行為給予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行政處罰。對駕駛員穿拖鞋駕駛車輛,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給予警告處罰。
高速公安提示:駕車是一個需要手腳并用的技能,腳下安全忽視不得。通常情況下,刹車時,駕駛人以腳跟為軸,如果穿了拖鞋,易在移動時滑落,此時人的本能反應是将滑落的鞋穿好了再踩刹車,這個時間差往往容易造成事故。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王濤
圖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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