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産前檢查的時間應從确診早孕開始,一般情況下第1次産前檢查時間以妊娠6~8周為宜;妊娠20~36周每4周檢查一次;從妊娠37周起每周檢查一次。正常情況下,一般檢查的是次數為9~11次。若出現異常情況,則酌情增加檢查的次數和項目 。
總結:28周之前每個月檢查一次,28~36周每半個月檢查一次,36周後每周檢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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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産前檢查的時間應從确診早孕開始,一般情況下第1次産前檢查時間以妊娠6~8周為宜;妊娠20~36周每4周檢查一次;從妊娠37周起每周檢查一次。正常情況下,一般檢查的是次數為9~11次。若出現異常情況,則酌情增加檢查的次數和項目 。
總結:28周之前每個月檢查一次,28~36周每半個月檢查一次,36周後每周檢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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