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進入倒計時,2018年還遠嗎?臨近年末,許多“上班族”猛然發現:自己還沒有休過年假。然而,該不該遞請假條呢?不遞,辛苦了這麼久,年假就要到期作廢了;遞吧,年底任務繁忙,手上工作放不下少……那麼,你的年假休了嗎,或僅僅是“紙上休假”呢?
休年假怕影響工作
談及年末為何不休年假,許多上班族都表示很糾結,雖然很想好好休息幾天,但越到年底越忙,擔心休假會造成工作任務成倍積壓。
市民李先生在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工作七年,按公司規定每年有5天年假,但前五年他從來都沒有休過年假。“剛入職時,部門隻有我和領導兩個人,休假了就領導一個人做事,不好意思。後來人手充裕了,活動一個接一個,休假感覺影響工作。”李先生告訴記者,部門很多同事都沒有休過假,甚至不敢提休假,“感覺領導對休假很抵觸,總是拿工作任務和休假聯系在一起,比如會聽到她大聲對别人說‘這個還沒做完,别休假了’,導緻大家都對請假犯怵。”
市民曹小姐也不敢任性,年末了,單位裡許多銷售員都想趁着最後一個月沖業績,如果休息就會丢掉客戶和業務,而她的工作就是為銷售員做好前期調研和數據分析。看着同事們這麼拼,她覺得很難開口請假。“業績跟績效工資挂鈎,大家都往前沖,誰都不願意落後。我如果請假了,感覺在拖大家後腿。”
有些工種難休年假
記者了解到,大部分人都表示享受到了法定的帶薪休假時間,沒有受到公司或單位的阻止。不過,也有一些上班族主動選擇不休年假。
在一家理财公司工作了11年的吳先生告訴記者,雖然自己享有10天的帶薪年假,但往往都處于“半休息半工作”狀态。“不敢跑很遠的地方,怕萬一有客戶找我。”吳先生告訴記者,去年他和老婆孩子出去度假,卻一直接到客戶的電話。“不能關機,怕丢了客戶影響到以後的工作,也沒有玩盡興。”因此今年他主動放棄休年假,希望多接客戶多拿訂單,為年終分紅一搏。
另一位在裝備制造業做銷售的小楊則表示,單位有給年假,但是他一般不會主動休年假。“我們的工資構成是基本工資加銷售提成,基本工資很低,賣不出東西就沒錢,損失的是自己。”所以到了年底,小楊也經常出差跑市場,沖業績。
有人主動放棄,有人被動接受。記者在走訪中發現,像快遞員、外賣小哥、銷售等按特殊工時制上班的職工,他們的休假情況并不樂觀。
某物流公司員工小章已經幹了3年快遞員,他形容自己的工作———“上班有點兒,下班沒點兒,時間都不是自己的”。他每天早上7點上班,要忙到晚上9點才能下班,每周休一天,加班費按照法定标準計算。至于帶薪年假,小章也隻是聽說過,“從來沒見人休過。一個蘿蔔一個坑,你走了,你的活兒誰幹?”說到休年假,小章很為難。
破解“紙上休假”還需時日
一些特殊工時制用人單位考勤方式不同于一般的标準工時制,上班無需打卡,同時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使得工作和休息不太容易分開,休假安排确實不好操作。
碧江區法律顧問室負責人任修良指出,特殊工時制勞動者的休假難題,可從多方面分析。首先,許多特殊工時制勞動者,例如快遞員、餐廳服務員等,休假權利意識較低,應加強法制宣傳,加強勞動者的權利意識。其次,勞動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管力度,主動出擊發現問題,行政機關的介入,能促進企業主動遵守休假的相關規章制度。
人社部的調查數據顯示,目前帶薪休假落實率約為50%。《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雖然規定了職工帶薪休假的權利和天數,但由于缺乏責任追究條款的細則,且相關執法部門對用人單位的監督不到位,因此很多用人單位并沒有遵照執行。有關部門沒有主動監督檢查這一條例的落實情況,使得條例在很多地方變成一紙空文。
任修良認為,帶薪休假真正要落到實處,首先要從政策層面入手解決一些法律規範的問題,進一步加大勞動監察部門主動監督和追責力度,嚴格追究不執行帶薪年休假制度用人單位的責任。其次,各級領導要帶頭做到依法帶薪休假,起一個帶動作用。再次,作為勞動者個人,要加強工作統籌,打破單位工作忙不敢休假,工作多無法休假的狀況,做到工作與休假兩不誤,放心休假,快樂休假。(龍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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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滕 娟
審核:張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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