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總結河南、湖南、江蘇等省部分城市試行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經驗的基礎上,2014年3月,國家發改委印發了《關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要求在2015年底以前,所有已通氣城市均應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目前,地方政府正在按照《指導意見》要求,着手制定本地區的階梯氣價實施方案。筆者認為,建立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核心内容是要科學合理确定階梯氣量。
1、影響居民生活用氣量的因素
1.1家庭人口數量
人口是構成家庭最基本的要素。目前,我國家庭平均人口為3.02人,但家庭間的人口數量并不平衡,小家庭隻有為一、兩人,大家庭多至六、七人。一般說來,家庭人口多,用氣量相對較大;反之,用氣量則相對較小。也就是說,不同的家庭人數在很大程度上決定着用戶用氣量的多少。但居民生活用氣量與家庭人數并非完全成乘數關系。實際上,家庭用氣量由固定用氣量和變動用氣量兩部分組成。
固定用氣量,就是不管家庭人數多少,都需要使用的氣量。變動用氣量,就是與家庭人數密切相關的用氣量。家庭人數多,用氣量大;家庭人數少,用氣量小。家庭人數與用氣量是乘數關系。現假設用y表述家庭用氣量,用a表示家庭固定用氣量,用x表示家庭人口數量,用b表示變動用氣量常數,則家庭用氣量的數學表達式為:y=a+bx。
1.2替代能源及其價格
與居民生活用氣密切相關的替代能源主要有煤炭、電、太陽能和沼氣等。居民家庭選擇何種能源作生活燃料,主要取決于3個方面:
一是家庭燃料的适用環境。就居民家庭常用的幾種能源來看,煤炭燃燒後會産生煙塵和二氧化硫,污染較大,多數城市已限制使用。電雖然已在城鄉普及,但并不适用于需要快速加熱的炒菜等家用生活的使用。太陽能隻适用于陽光充足的地方,并須安裝太陽能轉化裝置,多數地方的城市居民用戶受限。沼氣則隻适用于農村。天然氣具有上述幾種能源不具備的優勢,适用于城鄉居民用戶。
二是使用是否方便。在按相同熱值單位計算的各種能源價格基本相當的前提下,居民用戶更願意選擇使用方便、清潔環保的能源。
三是價格是否具有比較優勢。按相同熱值單位計算的等量替代能源價格如果高于天然氣價格,那麼,居民用戶将更多地選擇天然氣,天然氣用量也将随之增大;反之,居民生活用氣量将減少。目前,四川、重慶地區的居民燃氣價格在1.9元/m3左右,在幾種替代能源的價格比值中,處于價格的中間水平。綜合上述幾方面情況看,就燒水、煮飯、炒菜、洗澡等家庭生活用能源,居民更喜歡使用天然氣,天然氣具有使用方便、價格合理等比較優勢。
1.3季節氣候
一年有四季,各季不同天。因季節和氣溫變化,居民用氣量也在随之變化。居民生活用氣量與氣溫之間存在密切的線性關系,夏季用氣量小,冬季用氣量大。從1月份到12月份,居民生活用氣量大緻呈寬幅的“U”字型曲線。也就是說,居民生活用氣量有峰有谷。峰值一般在每年最冷的1月份,谷值一般在每年最熱的7月份。
1.4節假日
每個法定節假日尤其是國慶節和春節兩個7天長假期間,因城市居民多外出旅遊或回農村老家過節,居民生活用氣量會大幅下降。據某城市燃氣公司提供的統計數據顯示,近兩年的春節期間,居民日用氣量較節前、節後正常上班期間均下降了40%左右。
總之,影響居民生活用氣量的因素較多,這些因素的相互影響、相互制約,最終決定居民用戶用氣量的多少。
2、确定居民生活用氣階梯氣量的基本原則
即将在全國範圍内全面推行的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其主要目的是引導居民合理用氣和節約用氣,而不是為了增大居民的生活成本。階梯氣量的确定,故應遵循以下原則:
2.1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氣需求
實行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基本出發點是抑制不合理的消費需求,促使居民節約用氣,保障絕大部分居民用戶不會因為實行階梯氣價而增加額外的生活成本。因此,在制定階梯氣價方案時,必須保證第一檔氣量能夠覆蓋絕大多數用戶。按照國家發改委的要求,實行階梯氣價後,80%的居民家庭用戶的天然氣價格都在第一階梯氣價範圍,不會因實行階梯氣價而增加額外的生活負擔。
2.2确保不同用戶形成合理的氣量梯度
要發揮階梯氣價制度對居民用氣量的調控功能,對階梯氣量的設置,必須做到:
第一檔氣量要托底,實行合理的低價政策,保民生用氣,保基本用氣;
第二檔用氣量要适中,通過積極發揮價格在資源配置中的調控作用,體現改善居民生活質量的合理用氣需求;
第三檔氣量要限制,實行抑制消費的高價政策,讓少數多占用資源的富裕家庭多支付成本。
國家發改委印發的《指導意見》隻是提出了各檔階梯氣量對用戶的覆蓋比例,沒有提出各檔具體的用氣量。各地在制定本地區的階梯氣價制度方案時,必須結合當地的具體實際,使各檔氣量覆蓋《指導意見》提出的比例要求,确保不同用戶形成合理的氣量梯度,保持各檔氣量的合理區間。
2.3統籌考慮影響居民生活用氣量的相關因素
家庭人口數量、替代能源及其價格、季節氣候、節假日等因素,都會對居民用氣量的多少産生影響。但這些因素的影響程度又存在一定的差别。家庭人口數量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居民用戶用氣量的多少,影響程度最高。
替代能源及其價格、季節氣候和節假日等因素雖然對居民生活用氣量也有一定影響,但在同一地區、同樣氣候條件下,每家居民用戶面對的情況都一樣,不會對每家居民用戶帶來不同的影響。隻有在不同地區、不同氣候條件下的居民用戶,才會影響其用氣量水平。從總體上說,這幾項因素對居民生活用氣量的影響程度相對較低。按照抓主要矛盾的原則,在确定階梯氣量時,應重點考慮家庭人口數量對居民用氣量的影響。
3、階梯氣量計量周期的選擇
階梯氣量是一定時期用戶的用氣量水平在各階梯價格的分布數量。要科學合理确定階梯氣量,必須首先明确按多長時間計量,即要選擇合适的階梯氣量計量周期。從理論上講,從某一時點到另一時點的某一時段,即可作為天然氣計量周期。但在實際工作中,一般按月、季度、半年或年度作為計量周期。現以1個月為代表的短計量周期和1年為代表的長計量周期分别對其優缺點作一簡要對比分析。
以1個月為階梯氣量計量周期,其優點在于:每月定期抄錄用戶的用氣數量,對超過前一檔用氣量的部分,便依次執行更高一檔的階梯價格,能夠最大限度地增加燃氣公司收入。不足之處是:若用戶采用普通表計量,燃氣公司的抄表工作量較大,需要耗費更多的人力資源,增大人工成本;計量周期過短,用戶交納燃氣費次數過于頻繁,也不願意接受這種交費形式。
以1年為階梯氣量計量周期,其優勢在于:燃氣公司不需要每月計算階梯氣量,工作量相對較小,可以節約人力資源和人工成本,用戶也願意接受這種長周期計量。不足的是:計量周期的月份之間,用戶用氣量存在“移峰填谷”和“以多補少”情況,燃氣公司更高一檔的階梯氣量和收益都将減少,年底一次集中計算階梯氣量的工作量比較大。
為取長補短,兼顧燃氣公司和用戶之間的利益平衡,以1個季度作為階梯氣量計量周期更為合适。
其優越性為:
一是燃氣公司能合理均衡抄表、計算階梯氣量等工作量,避免工作出現時松時緊情況;
二是能消除因計量周期過短,導緻某些用戶月份之間因用氣量不夠均衡而多付氣費現象;
三是能合理保證燃氣公司利益,避免因計量周期過長而使用戶月度之間的用氣量出現“以多補少”從而減少第二、三階梯氣量的現象。
4、确定居民生活用氣階梯氣量的程序
确定居民生活用氣階梯氣量是一項全新工作,需要地方政府和城市燃氣公司密切配合,創新工作機制,按以下規範程序開展:
4.1準确統計戶均用氣量
影響居民生活用氣的各種因素,最終要在“戶均用氣量”這個指标上體現出來。所謂戶均用氣量,就是在一定時期(月、季度、半年、年)内,平均每戶居民的實際用氣量水平。為确保“戶月均用氣量”統計指标的準确性,在政府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可将燃氣公司近3年的民用氣銷售量除以用戶數和月份數,即可得出每戶月均用氣量。
筆者近期收集、整理并計算了某城市2家燃氣公司的居民生活用氣量情況,2011-2013年,這2家城市居民用戶的戶月均用氣量分别為38m3和40m3。
4.2對“戶均用氣量”指标進行修正
“戶月均用氣量”作為平均指标,隻能代表絕大多數用戶的用氣量水平,不可能照顧到每戶居民的具體用氣量情況。由于部分已安裝天然氣的居民用戶實際并未入住,氣表讀數長期顯示為0,還有的用戶沒有常住,用氣量過少。如果這類用戶所占比重較大,就會人為降低戶均用氣量水平,使統計數據失真。
要消除這些偶然因素對戶均用氣量指标的影響,還需采用典型抽樣調查法,選擇部分常住用戶為樣本,調查其每月的真實用氣量水平,并據此對戶均用氣量進行修正。筆者分别抽取2家燃氣公司各20家常住居民用戶,對其每月的用氣量進行典型抽樣調查。這40戶居民用戶按家庭人口數量的分布情況,分别統計不同人數的戶數、年用氣量和戶月均用氣量後,計算出綜合戶月均用氣量指标為44.6m3(下表)。
4.3借鑒部分城市的階梯氣量水平
階梯氣量應根據計量周期的長短予以确定。從先期已試行階梯氣價制度的部分城市看,這些城市的階梯氣量計量周期主要采用了以1個月為計量周期或以1年為計量周期這兩種形式。
階梯氣量以1個月為計量周期的城市中,各地對階梯數的設置以及各階梯氣量的多少均不盡相同。包括鄭州在内的河南省内14個城市,階梯氣量隻設了“兩梯”,戶均用氣量在50(含)m3以内的為第一檔;超過50m3的為第二檔。南京市設了“三梯”,即戶均用氣量在15(含)m3以内的為第一檔;15~50m3為第二檔;超過50m3以内的為第三檔(下表)。
階梯氣量以1年為計量周期的城市中,長沙、淮安對階梯氣量隻設了“兩梯”,即戶均年用氣量在600m3(含)以内的為第一檔;超過600m3為第二檔。而連雲港設設置了“三梯”,即戶均年用氣量在600(含)m3以内的為第一檔;600~1200m3為第二檔;超過1200m3的為第三檔(下表)。
4.4制定階梯氣量方案
根據相關調查數據,參照部分先期試行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城市确定的階梯氣量,并依據戶均用氣量修正數據,戶月均用氣量可考慮為50m3。按照本文提出的以1個季度作為計量周期,那麼,每個季度第一檔的階梯氣量可定在150(含)m3;第二檔階梯氣量可确定為150~300m3;超過300m3的部分,即為第三檔氣量。
制定階梯氣量方案,還應考慮家庭人口數量。家庭人口多,用氣量會相應增大。對家庭人數在5人(含5人)以上的家庭,可考慮每增加1人,增加一定數量的第一檔用氣量,第二檔用氣量相應等量遞增,筆者将增加的這部分氣量稱之為科學合理确定階梯氣量,對于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氣需求,節約使用天然氣資源,促進燃氣經營企業持續穩定發展階梯增量。
但不管家庭人口再多,階梯增量最多隻能增加兩次。可考慮在5人(含5人)以上的家庭,每增加1人,增加“階梯增量”10m3。如以1個季度為計量周期的,每增加1人,第一、二檔的階梯氣量在1個計量周期内,相應增加階梯增量30m3,最多隻能增加60m3(下表)。
5、結束語
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諸要素中,階梯氣量處于核心地位。科學合理的階梯氣量,有利于保障基本民生用氣,抑制不合理的用氣需求,促進天然氣資源利用和燃氣經營企業持續穩定發展。科學合理确定階梯氣量,需要認真考慮居民家庭人數等因素對居民生活用氣量的影響,選擇按季度确定計量周期,并通過采用數理統計等方法,科學規範确定,這是實施階梯氣價的基礎。
文章來源石油觀察文|毛家義
中國石油西南油氣田公司法律股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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