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蘇州市住建局
2022年8月20日下午16點左右,南京市NO.2021G24地塊項目C地塊在安裝地塊西南角1#塔吊大臂的過程中(首次安裝,安裝高度15m左右),塔吊發生傾覆,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
省廳發布《關于深刻汲取“8·20”塔機傾覆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迅速開展起重機械設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剛剛,蘇州市住建局發布《關于開展全市建築起重機械暨盤扣式模闆腳手架專項安全檢查的通知》:
檢查時間
2022年10月上中旬。
檢查安排
市住建局成立全市建築起重機械暨盤扣式模闆腳手架安全專項檢查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任組長,下設三個檢查組。
第一檢查組
市住建局質安處柳文斌同志帶隊,監督執法人員一名,起重機械實體檢查專家兩名,盤扣構件抽測人員兩名;
檢查地區:太倉市、昆山市、蘇州工業園區、市質安站監管範圍。
第二檢查組
市質安監站李立新同志帶隊,監督執法人員一名,起重機械實體檢查專家兩名,盤扣構件抽測人員兩名;
檢查地區:吳江區、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
第三檢查組
吳江區杜恂同志帶隊,監督執法人員一名,起重機械實體檢查專家兩名,盤扣構件抽測人員兩名;
檢查地區:張家港市、常熟市、蘇州高新區。
每個地區從安管系統抽查在建項目不少于2個,每個項目抽查塔式起重機1台、施工升降機2台和抽測盤扣式構件1組。
檢查要求
各企業要高度重視此次建築起重機械暨盤扣式模闆腳手架專項檢查工作,所有在建項目要立即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監理單位見證檢查,對查出隐患的起重機械和模闆腳手架要立即停止使用并落實整改。
附原文:
各縣級市(區)住建局(委),蘇州工業園區規建委,各有關單位:
高溫雨汛和台風天氣剛過,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經曆了停複工并進入施工高峰期。為強化起重機械、腳手架、模闆支架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下簡稱“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壓緊壓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深入排查治理重大隐患,經研究,決定在全市範圍内開展建築起重機械暨盤扣式模闆腳手架專項安全檢查活動,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
2022年10月上中旬。
二、檢查依據
危大工程、建築起重機械、盤扣式模闆腳手架安全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标準和有關工作文件(詳見附件1)。
三、檢查重點
(一)建築起重機械
1.監管執法情況
各地住建部門對轄區内建築起重機械的租賃、安裝、拆卸、使用實施監督管理工作情況。主要包括:運用“蘇州市建築施工安全管理系統”辦理建築起重機械産權備案與注銷、安裝與拆卸告知登記、使用登記與注銷等6個事項情況,大型機械設備第三方巡查機制運行情況,建築起重機械檢測和驗收監督情況,建築起重機械租賃、安裝、拆卸、維修保養一體化管理模式推廣情況,塔式起重機“吊鈎可視化”系統推廣情況,違法違規行為執法處罰情況等。
2.企業管理情況
建設、監理、施工單位以及建築起重機械租賃、安裝、拆卸、維修保養、檢驗檢測單位安全生産責任落實情況。組織安全交底時分包單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員是否到位;首次安裝、第一次附牆及塔式起重機安裝高度達到60米以上的,施工升降機安裝至最終高度後,在重新驗收前是否委托檢測檢驗機構進行複檢,檢測頻率是否按規定執行;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頂升加節、附牆安裝等環節的安全管理情況。
3.現場實體情況
重點檢查塔吊的載荷限制裝置、行程限位裝置、保護裝置、吊鈎、滑輪、卷筒與鋼絲繩、多塔作業、附着、基礎與軌道、結構設施、電氣安全等;施工升降機的安全裝置、限位裝置、防護設施、附着、鋼絲繩、滑輪與對重、導軌架、基礎、電氣安全、通信裝置等(詳見附件2、3)。
(二)盤扣式模闆腳手架
1.監管執法情況。各地住建部門貫徹落實市住建局關于盤扣式模闆腳手架相關管理規定的情況;對轄區内房屋市政工程項目落實盤扣式模闆腳手架相關管理制度的監管情況;對施工現場模闆和腳手架安全檢查及處罰情況等。
2.現場管理情況。建築工地全面使用盤扣式模闆腳手架情況;參建單位落實盤扣式模闆腳手架進場檢測監管制度情況;盤扣構件進場後,建設單位委托檢測機構抽測情況;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盤扣構件進場驗收及使用情況的監理情況等。現場核查盤扣式模闆腳手架生産或租賃企業提供的産品合格證、主要技術參數及産品使用說明書、産品型式檢驗報告或檢測報告等質量保證資料。每個項目随機抽取一組盤扣構件進行檢測。
3.信息歸集情況。核查施工單位通過“蘇州市盤扣構件信息歸集系統”提交盤扣構件租賃訂單及出貨申請,并上傳進場驗收資料情況;盤扣構件租賃企業信息歸集編号、盤扣構件庫存信息歸集、通過系統訂單上傳進場産品質保資料情況等。
四、檢查安排
市住建局成立全市建築起重機械暨盤扣式模闆腳手架安全專項檢查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任組長,下設三個檢查組。
第一檢查組
市住建局質安處柳文斌同志帶隊,監督執法人員一名,起重機械實體檢查專家兩名,盤扣構件抽測人員兩名;
檢查地區:太倉市、昆山市、蘇州工業園區、市質安站監管範圍。
第二檢查組
市質安監站李立新同志帶隊,監督執法人員一名,起重機械實體檢查專家兩名,盤扣構件抽測人員兩名;
檢查地區:吳江區、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
第三檢查組
吳江區杜恂同志帶隊,監督執法人員一名,起重機械實體檢查專家兩名,盤扣構件抽測人員兩名;
檢查地區:張家港市、常熟市、蘇州高新區。
每個地區從安管系統抽查在建項目不少于2個,每個項目抽查塔式起重機1台、施工升降機2台和抽測盤扣式構件1組。各地住建部門、市質安站分别選派一名負責起重設備管理的安監執法人員,主要負責交叉檢查其它地區在建項目起重機械、盤扣構件管理台賬資料和有關系統使用情況。
五、檢查要求
1.各企業要高度重視此次建築起重機械暨盤扣式模闆腳手架專項檢查工作,所有在建項目要立即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監理單位見證檢查,對查出隐患的起重機械和模闆腳手架要立即停止使用并落實整改。
2.各地住建部門要制定專項檢查方案,嚴格按照有關行業法律法規、規章和标準進行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隐患,要督促整改并跟蹤落實,徹底消除隐患。
3.請各地住建部門做好相關準備(彙報材料包括今年以來在建築起重機械和盤扣式模闆腳手架安全監管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相關工作建議等),明确本地區參與檢查的監督執法人員,于9月29日前上報市住建局,參與檢查人員根據後續通知要求參加檢查預備和彙總會。
聯系人:柳文斌;電話:65211507。
附件:1.全市建築起重機械暨盤扣式模闆腳手架使用專項安全檢查依據
2.起重機械設備檢查用表(塔式起重機)
3.起重機械設備檢查用表(施工升降機)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
全市建築起重機械暨盤扣式模闆腳手架使用專項安全檢查依據
一、危大工程安全管理
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房屋市政工程生産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準(2022版)〉的通知》(建質規〔2022〕2号);
2.《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指南的通知》(建辦質〔2021〕48号);
3.《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37号);
4.《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實施〈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辦質〔2018〕31号);
5.《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建辦質〔2017〕39号);
6.《關于印發起重機械、基坑工程等五項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安全要點的通知》(建安辦函〔2017〕12号);
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
1.《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号);
2.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加強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若幹規定》的通知(蘇住建規〔2014〕4号);
3.《2022年蘇州市建築施工領域“零事故”目标行動方案》(蘇建築安全委〔2022〕1号)中的《全市建築施工領域特種崗位、特種設備規範管理專項行動方案》;
4.《關于建立全市大型工程機械設備第三方巡查機制的通知》(蘇建築安全委辦〔2022〕11号);
5.《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全市建築起重機械專項安全檢查情況的通報》(蘇住建質〔2021〕35号)。
三、盤扣式模闆腳手架使用安全管理
1.《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加強建築施工現場模闆支架和腳手架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蘇住建質〔2020〕26号)
2.《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加強盤扣式模闆腳手架進場管理工作的通知》(蘇住建質〔2020〕43号)
3.《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建立盤扣式模闆腳手架進場檢測監管制度的通知》(蘇住建質〔2021〕3号)
4.《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盤扣式模闆腳手架信息歸集工作的通知》(蘇住建質〔2021〕14号)
5.《關于啟用蘇州市盤扣構件信息歸集系統的通知》(蘇建函質〔2022〕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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