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制是清代兵民合一的社會組織制度,由太祖努爾哈赤在女真人牛錄制度上建成的,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始建四旗,正黃旗、正藍旗、正白旗、正紅旗。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增設四旗,稱鑲黃旗、鑲藍旗、鑲紅旗和鑲白旗,定三百人為一牛錄,五牛錄為一甲喇,五甲喇為一固山(固山即旗),滿族人按八旗制分隸各旗,平時生産,戰時從征。初建時,不但在軍事上發揮了重要作用,而且具有行政和生産職能。大清統一,太宗皇太極為加強對旗人的束縛,增強了八旗制的軍事職能,并為擴大軍事實力和籠絡人心,又建立了漢軍八旗和蒙古八旗。各旗有軍營、前鋒營、骁騎營、健銳營和步軍營等常規伍,司禁衛、雲梯和布陣等職。另外,設立了相禮營、虎槍營、火器營等特殊營伍,演習摔跤、射箭、刺虎和操練檢槍等。由于清初諸帝很重視槍炮武功等實戰本領八旗軍在平定三藩收台灣抵禦沙皇侵略等戰鬥中都取得了輝煌的戰績。
八旗兵分為駐防和京營兩類,駐防是指駐防全國各要地的八旗,駐防兵總人數在十萬左右。
而駐防北京城的八旗為京營,京營是守衛京師八旗軍的總稱,由朗衛和兵衛組成。侍衛皇室的人稱朗衛,且必須是出身鑲黃、正黃和正白上三旗的旗人,如紫禁城内午門、東西華門、神武門等由上三旗守衛。各旗有軍營、前鋒營、骁騎營、健銳營和步軍營等常規營伍,司禁衛,雲梯和布陣等職。另外,設立了相禮營、虎槍營、火器營和神機營等特殊營伍,演習摔跤、射箭、刺虎和操練檢槍等。京營總兵力約為十萬!
(1)兩黃旗駐防北部的安定門與德勝門(其中鑲黃旗為安定門、正黃旗為德勝門);
(2)兩白旗駐防東部的東直門與朝陽門(其中正白旗為東直門、鑲白旗為朝陽門);
(3)兩紅旗駐防西部的西直門與阜成門(其中正紅旗為西直門、鑲紅旗為阜成門);
(4)兩藍旗駐防南部的崇文門、正陽門與宣武門(其中正藍旗為崇文門、鑲藍旗為正陽門與宣武門)。
免責聲明:文中圖片引用自網絡,如有版權方請聯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