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因為現在縣級國有平台公司處于轉折期、低潮期,面臨着很多不可控的因素,甚至直接倒閉都很有可能。而這些平台公司一旦倒閉,裡面的員工同樣面臨着失業的危險,即使是從公務員調過去的員工也同樣如此。很多人可能不了解縣級國有平台公司,認為他既然是國有企業,倒閉也是很正常的呀,但其實他和真正上的國有企業是有差距的。
縣級國有平台公司成立之初,他的目的不是為了經營盈利,而是一個融資的平台。主要是利用政府的資源源資産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融資,用于解決地方的基礎設施建設、公益設施建設和産業發展等。縣級國有平台公司發展的曆程并不長,實際上也就差不多十年多一點點,但已經經曆了起步——高速發展——回落整個階段,現在就處于回落期。縣級國有平台設立之初,所有的高管全部是從體制内抽人員過去任職,隻有中層級普通員工才面向社會進行招聘。過去,這些體制内人員不管是公務員還是事業單位人員,身份編制都會保留,如果不想在平台公司工作了,随時都可以調回體制内。
據了解,當時各地為了激勵體制内人員到平台公司工作,往往都有很多優惠政策。比如往往會提拔一級使用,并且在工資待遇上大大高于體制内工資待遇,有些地方直接規定所有的待遇是原來的三倍。所以,當時體制内的人員争着搶着要去平台公司。但随着國家對于基層國有平台公司的發展控制,兩大措施直接扭轉了這樣的局面。
一是要求國有平台公司實體化經營。就是必須要是真正的國有企業,要實現自負盈虧,要有主營項目,投資要問效益。二是規範管理體制。要求平台公司和所有的國有公司一樣沒有區别,嚴格按照國有企業的管理制度來進行管理,包括有關工資待遇,再也不像以前那樣任性,可以幾倍于體制内人員的工資,而是根據企業的效益來确定。而且還對基層設立國有平台公司進行限額化和規範化,縣級平台公司的發展進入回落期。
這樣一來,很多原來體制内過去的同志就希望回到體制内,畢竟如果平台公司完全按照國有企業來進行管理,它要想盈利是很困難的。加之之前作為平台公司融了很多資用于政府的基礎設施建設,背負了很多債,近幾年進入還債高峰期,不但導緻工作壓力增大,而且還導緻有關的工資待遇降低,甚至出現有的平台公司發不出工資等現象,所以,這些從體制内過去的平台公司管理人,想重新回到體制内也就非常正常了。
但是他們能順利的回來嗎?從理論和規定上,他們是可以的,但是必須要符合很多的條件,而且各地的不一樣。本身國家對于企業管理人員向體制内調動限制就非常的多,原則在縣級體制内一般不進行,加之有關規範的規定出台之後,很多地方限制就更多了。比如說有的地方限定必須在45歲以下,行政級别一般為副縣級以上,必須為大學本科以上的學曆,基本上是參照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調任公務員的規定執行,即使符合條件,各地往往還有名額限制。這樣一來,要想從平台公司重新回到體制内就非常的困難了,以小編所在的縣為例,調動到平台公司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不下20人,而這兩年來,隻有一人從企業轉回了公務員,其他的都沒有成功,可見難度之大。
所以,想從國有平台公司回到體制内,幾率是非常小的。不知道大家所在的地方是怎麼樣規定的呢?歡迎大家留言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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