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從1965年新加坡被迫離開馬來西亞聯邦之後,隔三差五就會隔空喊話,表達重新加入馬來西亞聯邦的夙願,馬來西亞政府堅決不幹,這是為什麼?
答案很簡單,時移,世未易,星星還是那個星星,大馬也還是那個大馬,當年杜絕新加坡加入的一切不利因素仍然還在。
馬來西亞聯邦成立的背景就是兩大族群的權力之争,馬來族當時的人口要略多于華族,但華族的經濟優勢要遠高于馬來族。代表馬來族的巫統提出的是“馬來人優先”的政策,人民行動黨則執行的是“推翻馬來人優先”的政策,兩者矛盾尖銳。
1964年,人民行動黨在與巫統支持的馬華公會的大選對決中慘敗,是年7月,新加坡發生了兩民族街頭沖突,馬來族先占了點便宜,在華族幫會力量組織下局勢翻盤,馬來族吃了大虧。
1965年8月,馬來西亞國會以126票贊成、0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新馬分離議案,将新加坡踢出馬來西亞聯邦。
踢開新加坡之後的馬來西亞聯邦,巫統和馬華公會、印度國大黨和一些小黨結合而成“馬來西亞國民陣線黨”(BN)長期占據了執政黨的地位,華族地位不高,國情比較穩定(除了民航系統)。
被踢出馬來西亞聯邦的新加坡則創造了經濟奇迹,執政的人民行動黨也從未下台。
李光耀總是喊出的“回歸意向”,在近年來也沒有獲得馬來西亞聯邦政府的認可,他們認定這是李光耀的一種宣傳手法而已,他們表示,不想在馬來西亞境内,因為吐痰或嚼口香糖而遭到鞭刑(反諷新加坡法律)。
李光耀總是喊出的“回歸意向”,在新加坡國内,被認為是一種對成長于新時期的年輕人的鞭策,更多的是為了激勵現在的年輕人具備“居安思危”的意識,了解自己國家的曆史和資源窘困的現狀,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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